在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中,司机褚某某重伤死亡。褚某某的残疾妻子、年迈父母以及三名年幼子女向肇事方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并索赔40余万元。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已经终审宣判。一中院认定,在该起交通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的刘某某构成共同侵权,其所驾驶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4万余元。
2005年9月5日,褚某某驾驶的车辆在北京市门头沟区109国道发生故障,褚某某未设警告标志,站立在车辆左侧。这时,陈某某驾驶无牌照农用三轮车与相反方向刘某某驾驶的大货车相刮。褚某某被陈某某驾驶的车辆右侧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通支队认定,陈某某无驾驶证驾驶无牌证且驾驶机件不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的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现陈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正在服刑。褚某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未设警告标志,未迅速离开车行道,是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刘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死者褚某某之妻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且家中尚有两位近七旬的老人及三个孩子,最小的不到两岁,家庭生活异常艰难。为此,褚某某的妻子、父母以及三个子女共同起诉要求陈某某、刘某某及刘某某所驾车辆的保险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蔚县支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一中院认为,陈某某与刘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褚某某死亡,虽然在此事故中陈某某负主要责任,刘某某不负责任,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有关规定,陈某某与刘某某对褚某某的死亡,已构成共同侵权,因此陈某某与刘某某应对褚某某的死亡结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陈某某所驾车辆未投保险,刘某某所驾车辆在蔚县保险公司投有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故蔚县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一中院作出蔚县保险公司赔偿死者家属相关损失共计30余万元的终审判决。
-
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应该怎样
2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打给被保险人么
350人看过
-
撞人全责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84人看过
-
被保险人无责时交强险如何赔偿
222人看过
-
保险公司可否追偿无责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464人看过
-
无证驾驶保险公司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4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应该怎样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时间,所以说,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是车辆所投保的本保险公司交强险的保险单; 2、是被保险人出具向交强险所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申请书; 3、是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以及驾驶车辆人的驾驶证件; 4、是由当地勘察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经由人民法院等机构所出具其他证明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等; 5、如果被保险人通过了自行协商方式来对交通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保险公司责任有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9一、交通事故理赔中保险公司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这里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如果为合同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应当以被保险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大小来予以赔偿,假若甲车辆在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第三者的损失为10万元,依据侵权赔偿的原则,那么甲应当赔偿第三者7万元,再根
-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被告怎样成立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就赔偿问题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将保险列为被告,并且在起诉书中载明。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
保险公司无证驾驶被保险人可否赔付事故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1被保险人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
植物人被害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样赔偿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7交通事故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具体赔偿的费用包含了有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等等,具体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大小来进行赔偿。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需要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