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7 04:15:07 50 人看过

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债权债务的凭证。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债务关系与租赁关系能兼容吗
    1、可以兼容的的,融资租赁关系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和租赁关系兼容的情形。融资租赁其实是借助融资的形式创造融物的本质结果。先期不发生物权转移,只是在租金上产生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到最后处理残值的时候发生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一种结合融资融物的最新筹资方式。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有哪些1、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
    2023-03-03
    394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与债务和债权有什么关系?
    债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债权: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债权债务人是什么意思(一)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2023-07-18
    100人看过
  • 债权人和担保人是债权债务关系么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借贷关系。债权人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
    2023-03-13
    186人看过
  • 借条与债务关系
    一般来说,手持借条就能够打赢官司。但是,借条并不等于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可见,对于借条也要进行证据分析,排除合理怀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其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
    2023-06-08
    364人看过
  • 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吗
    租赁是债权债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属于合同编的典型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或收益,并且向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合同。由于债权债务关系就是一方请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关系,因此合同关系也属于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该种债权债务关系通常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关系也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一、土地出租合同违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对于受害的一方是可以要求继续的履行或者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果都实施不好就可以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双方都协商不好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协议
    2023-03-09
    453人看过
  • 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还能向别人借条借条吗
    存在被迫向他人出具借条债权债务关系,这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欠条和借条两者能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欠条和借条两者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也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欠条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是由债权人实施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的行为所引起的。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合法的借贷关
    2023-08-16
    389人看过
  • 没有真实债务关系欠条有效吗
    一、没有真实债务关系欠条有效吗没有实际发生债务关系的欠条,等于没有实际履行协议,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应当提供没有支付款项的证据。二、欠款没欠条可以起诉吗欠钱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但要提交其他证据材料对借贷关系予以证明。例如出借人可以提供转款凭证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是原告仅凭转款凭证而无其他证据提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如果被告抗辩主张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如果被告抗辩称划款系原告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汇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你可以找他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这种债权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超过三年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
    2023-05-02
    444人看过
  • 借贷关系与债务债权关系的区别
    债发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两者区别主要有:在债的关系中,债权债务是相对的法律关系,债权是指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其中金钱债权,是最常见的债权。债务则与债权相对,指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一、借条债权不明如何确认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
    2023-06-27
    421人看过
  • 人死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消灭
    一、人死债权债务消灭吗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不是消灭,要依据债务是否遗留有财产而定,如果遗留有财产的,以其遗产承担债务,如果没有的债权债务消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二、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有哪几种债权债务概括承受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合
    2023-02-18
    18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债权债务是否合理
    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劳动债权定义,应对劳动债权产生原因、权利性质、特点、内容等因素有一个高度的凝练。劳动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优先分配的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报酬)、工资性待遇、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要全面把握和阐释劳动债权的概念,就必须对劳动债权的权利人进行分析。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权利请求权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包括劳动者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请求权人。首先对劳动者进行考察。在劳动债权的概念里使用劳动者而没有使用职工一词,是因为职工一词的意义太过狭窄
    2023-06-27
    243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如何形成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权债务关系做不同的分类。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法定之债”则可以细分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按照债的标的物不同,还可以把债分为财务之债、劳务之债与货币之债。一、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履行不能的原因很多,有时是因为标的物已灭失;有时标的物虽然存在,但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不能交付,如标的物被依法规定为限制流通物;有时是因为债务人自身的原因不能提供原定的劳务,如在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等。履行是否可能,应依一般社会观念判断,而不能仅凭债务人的观念加以断定。凡依社会观念认为债务事实上已无法强制执行,即属于履行不能;即使尚有履行的可能,但如果履行将付出不适当的代价或冒有生命危险,或因此违反更重大的义务,则依诚实信用原则,也应认定为履行不能
    2023-03-09
    238人看过
  •  无债权债务关系的定义
    债权和债务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概念。债权是指向他人提出的具有民事权利性质的请求,而债务则是指一个人需要履行的具有民事义务性质的承诺。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两者不能单独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等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均产生债权。无债权债务关系则是指不存在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义务。债权是指当一个人需要他人参与或不需要他人参与时,向他人提出的具有民事权利性质的请求;而债务则是指一个人需要履行的,具有民事义务性质的承诺。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并且相互的,两者不能单独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等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均产生债权。无债权债务关系则是指不存在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债权和债务的概念及关系债权和债务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概念,两者紧密相连,但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债权
    2023-08-24
    327人看过
  • 债权债务的定义与关系
    债权是民法要求他人作出某项行为的权利。根据相对权利和义务的原则,相对于债权人,它是民法中的一项义务,必须是某种行为;因此债务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债务与债权人之间的司法关系,债务和债权人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将失去其意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债权人要求特定债务人因合同,侵权,无故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法律规定而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的权利。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条件是什么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抵销债务,也就是抵销债权。
    2023-07-01
    80人看过
  • 委托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附,缺一不可。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对于合同清偿是什么意思合同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只不过履行是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动态方面观察的,而清偿则是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权的消灭的角度着眼的。依据债法原理,债权人利益的实现,为债的本来目的。债务一经履行,债权即因达其目的而得到满足,因此,清偿为债的消灭原因。从债权实现方面看,债务人履行债务固属清偿,第三人为满足债权人的目的而为给付行为,也属清偿。此外,在债权人方面,通过强制执行或者实现担保物权而满足债权的,性质上也为受清偿,只不过此种清偿不属债务人的行为。合同
    2023-03-04
    7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债权债务是什么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一、无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怎么写xx有限公司无债权债务担保情况说明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减少到4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5年08月09日在手递手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对外也无任何担保行为,如有遗留问题,由各股东按照原来的注册资本数额承担责任。减资后不会侵犯债权人利益的承诺。特此说明。全体股东签字
    • 债务债权的关系是什么,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何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解除债务债权关系样本如下: 债权债务责任解除协议书债务人(甲方):债权人(乙方):乙方系甲方工程的分供单位,双方已就工程结算达成协议,结算金额为元(大写:肆万
    • 债债关系是他物权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属于物权关系,非债权关系。如需帮助请致电。
    • 2022年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是利害关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
      1、债权债务关系是利害关系。 2、利害关系是指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而债权债务可成为诉讼标的,因此也是一种利害关系。 3、债权债务中的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需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 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而写的欠条是哪些的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6
      针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而写的欠条,欠条上没有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关键要素不齐全和完整的欠条。假若“债权人”要求对方归还债务的时候,债务人可以借口或推脱说“不能确定是谁的债权,而不予归还。如果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应该要求对方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