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上半年,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申请并办理了进口原木2万立方米的有关手续,同年7月20日,原告与达斌公司在海口签订木字025-88号购货合同。合同约定:达斌公司向原告供应马来西亚坤甸木9000立方米(允许增减10%),每立方米单价185美元,海口秀英码头岸上交货价,货款总值166.5万美元。1998年9月25日前一批装运,由马来西亚沙巴港运到海口秀英港。付款条件:银行即期信用证,全套清洁的已装船且运费已付的海运正本提单一式3份,买方最迟于1998年8月10日前开出信用证给卖方达斌公司。合同签订后,原告向银行申请贷款美元100万元和人民币500万元,并向海口分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同年9月2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依原告申请开具了编号为430H88573的信用证,并以电传通知了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该信用证规定了与合同约定一致的条款。达斌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曾三次致电原告,要求修改信用证规定的到货日期和信用证有效期,最后展延到货日期为1988年11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1998年11月20日。原告在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后,于1998年9月22日、9月29日、10月10日先后与海南省文昌县物资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文昌县计委经济开发总公司和海南华联经济贸易发展公司签订了木材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三家公司出售坤甸木5000立方米。
1998年11月6日,被告泰坦公司签发了正本提单一式3份,载明:托运人达斌公司,通知人木材公司,装货港马来西亚沙巴,卸货港中国海口秀英港,货物坤甸木2174根,计9890立方米,货物清洁已装船且运费预付。提单由泰坦公司盖章,代理人签名。同日,托运人达斌公司发出跟单汇票,要求立即付款。11月16日,泰坦公司致电海口外轮代理,通报货轮的名称为帕特劳克罗斯轮(PATROCLOS)(以下简称帕轮)、收货及预计到港时间是12月4日。11月18日,帕轮船长致电海口外轮代理称:该轮预计12月1日到达海口。同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通知原告:达斌公司已将430H88573号信用证项下全套议付单证送达海口,要求承诺付款。
原告经审单发现:1.一般木材贸易中,材积通常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而泰坦公司的提单与发票中记载的几种原木材积,全部是整数,这是一种异常现象。
2.提单与发票记载,此批货物中有直径40厘米至59厘米的原木1583根,直径60厘米以上的原木有1095根,这样大材积的原木占了此批货物的90%。把这样的大材积原木大批量地集中装在一个船上,实际是办不到的。
3.泰坦公司签发的是班轮提单,适用班轮条款。而帕轮船长的来电却称提单是在租船合同下签发的,受租船合同条款约束。
4.泰坦公司的电报称:轮船12月4日抵达海口,而帕轮船长的来电却称12月1日到达。
据此,原告认为其中有诈,要求中国银行海口分行暂不付款。11月28日,泰坦公司再次致电海口外轮代理,要求收货方提供足够的驳船使船舶速遣,并申明卸货费用由收货方支付。12月2日,帕轮船长致电海口外轮代理称,该轮装原木8043.43立方米(这与泰坦公司签发提单上确认的货物数量不一致),要求申办过琼州海峡的手续,询问能否使用雷达,同时再次预报到港时间为12月4日。同日,海口外轮代理电复船长,告知允许帕轮进入琼州海峡,在能见度不良时使用雷达,12月13日,帕轮仍未抵达海口,海口外轮代理即致电泰坦公司查询情况。同日泰坦公司电复确认帕轮取消去海口卸货。
据伦敦劳合社有关资料证明:帕轮于1998年10月11日驶离台湾高雄港,11月10日才抵达马来西亚拉阿德达土港。又据香港大德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巴洲友好所提供的资料证实:帕轮11月10日抵达马来西亚拉阿德达土港,当日即驶离该港,11月23日抵达拿笃埠港装载两批旧杂木1485根,共计5537.21立方米,于12月7日抵达香港并开始卸货,该杂木严重爆裂,园木顶端有兰色HT(即海南木材之意)标志。1989年1月12日,泰坦公司亦致电海口外轮代理,确认其签发了上述提单并称系据达斌公司书面指示让帕轮改驶香港,12月10日将货物卸下。
1989年3月1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应新加坡德累斯顿银行国际部的要求,将全部单证退给德累斯顿银行香港分行。
[专家评述]
跟单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由开证银行应开证申请人的申请签发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是国际贸易中保证交易安全的有效手段。
银行只审核单证表面相符即可付款。议付银行和开证银行只根据信用证条款办事而不受买卖合同约束,只根据单据行事而不问货物的实际情况。所以银行只要审核单据的表面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即可付款,而不问单据的格式、完整性、真实性、是否伪造以及单据所代表的货款、签发人情况或清偿能力如何。
在跟单信用证交易中买方的权利义务是:按时开出符合合同规定的信用证,收到开证银行转寄来的单证要求其付款赎单时,根据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要求认真审核,如出现单据与信用证不符或单据与单据不符时,买方有权拒绝付款赎单。
因此,买方审单的责任重大,本案正是由于买方认真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及时发现了不正常的情况,才避免了重大损失。
-
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青海省格尔木市柴达木城市信用合作
404人看过
-
云南省公开林木种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464人看过
-
公司股权购买指南
213人看过
-
乌鲁木齐公司注销流程
451人看过
-
竟用板材冒充实木家具公司被判赔偿
405人看过
-
红木木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250人看过
跟单汇票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在出口贸易中通常使用的是跟单汇票,所谓信用证下结算要求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包括信用证... 更多>
-
木材公司对木材清包工程款怎么办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4工程款拖欠纠纷的解决方法: (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
偷取公司废木材犯法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1、如果盗窃价值超过1000元至3000元以上,就涉嫌盗窃罪。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公司拖欠木材款十万要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5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
-
木材公司欠钱超过50万犯罪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41、视情况而定。工程欠款一般是民事纠纷,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的。但如果工程款是工人工资、或拖欠工程款已经由法院判决且未履行则可能分别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风险提示:工程款被恶意拖欠的相关注意事项: 2、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
-
我公司拖欠木材30万时效几年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31、拖欠工程款时效是三年,自拖欠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