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资格及其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54:18 55 人看过

[案情]

2002年5月10日,经县国土资源局及建设局批准,晨东供销社对其围墙进行维修。北围墙计划高度为3.2m2,维修过程中,遭北邻梅某阻挡。阻挡理由:梅家距供销社北墙仅一米,如果将原为1.1m的围墙加高为3.2m,不仅影响梅家一楼通风采光,而且影响二楼阳台的使用。2002年12月,晨东供销社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3年6月撤回起诉。因在维修围墙过程中遭梅某再次阻挡,晨东供销社于2003年7月4日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梅某停止妨碍行为。2003年9月18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梅某不得阻挡。9月29日,梅某以本月刚知道复议权和复议机关为由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11月24日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了国土局、建设局的批准意见。晨东供销社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梅某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产生了三种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法》第1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到行政复议中来,并未赋予利害关系人单独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故本案梅某不能单独提起行政复议,原告的请求应予支持。

第二种观点认为:梅某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单独提起行政复议,但梅某至迟在第一次民事诉讼时就已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超过了60天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故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应予撤销。

第三种观点认为:梅某作为利害关系人,单独提起行政复议符合《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且复议期限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及复议权、复议机关之日起算。梅某9月份才知道复议权和复议机关,于9月29日申请复议并未超过60日复议申请期限,故原告的请求应予驳回。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梅某具备单独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据此,有资格提起行政复议的应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理论中,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立的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行政相对人又可分为直接相对人和间接相对人。直接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直接对象,其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直接影响,如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的申请人等。间接相对人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间接对象,其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间接影响,如行政许可关系中其权益可能受到许可行为不利影响的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司法实践中,一般将直接相对人习惯地称为行政相对人,而将间接相对人称为利害关系人。本案中,晨东供销社向县国土资源局及建设局申请维修围墙,二行政主体是否同意的行为与晨东供销社的权益有直接关系,故晨东供销社为本案的行政相对人。梅某的房屋与晨东供销社的围墙相邻,如果晨东供销社的北围墙依批准的3.2m建成,则不但梅某一楼的采光、通风受到影响,而且有可能影响二楼阳台的使用,基于与晨东供销社的相邻关系,二行政主体的同意行为与梅某的利益产生利害关系,故梅某为本案的利害关系人。依前所述,晨东供销社以其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取得申请复议的主体资格,而根据行政复议理论,利害关系人只有以第三人的身份才能参加到行政复议中来。本案遇到的现实问题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晨东供销社并未提起行政复议。在这种情况下,利害关系人梅某能否单独提起行政复议?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他不依附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复议权利。据此可以认为,既然利害关系人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行政复议中去后享有与申请人同样的复议权利,那么,当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时,利害关系人同样可以单独提起行政复议。换个角度说,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利害关系人单独提起行政复议,则行政复议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目的就难以实现。因此,前文关于行政复议概念中所称的行政相对人应作广义的理解,即既包含直接相对人,也包括间接相对人。这样梅某依法取得单独提起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
    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行政复议的原则行政复议需要遵循如下原则: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3.一级复议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实行一级终结复议制。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5.书面审理为主原则。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
    2023-06-06
    3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行政复议不仅仅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的过错造成的损害进行补救的制度,行政复议工作还对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一种层级监督和自我监督。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中,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第一,行政复议监督要求更严格,监督更有效。第二,行政复议监督具有简便、灵活、及时、经济有效的特点。第三,行政复议具有直接的确定力、拘束力和强制力的特点,可以迅速有效地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必须加强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机构的建设,明确其职责。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这种组织的特征是: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2023-06-06
    230人看过
  • 提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两种情况: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复议权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或者未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要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从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之日起计算。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拆迁纠纷行政对于拆迁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拆迁纠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会作出行政裁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2023-03-22
    1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
    行政复议机关
    (一)行政复议机关1、概念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包括(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2)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3)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二)行政复议管辖1、概念行政复议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2、一般管辖一般管辖是指按照行政机关的上下隶属关系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不服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的权限分工。包括主管部门管辖和政府管辖两种情况。(1)不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3)不服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管辖3、特殊管辖特殊管辖是指除一般
    2023-06-06
    448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是海关内部审理复议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制机构。海关总署的行政复议机构为政策法规司;各直属海关的行政复议机构为法规处(法规室)。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受理复议申请;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拟订行政复议决定;4、对海关及其部门和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提出处理意见;5、办理海关复议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事项;6、办理不服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2023-06-06
    3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利害关系人判定标准探讨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是判断起诉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普遍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同样采用了这一标准。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何为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作了界定,但《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对行政复议利害关系人的认定标准、参与复议的方式、受保护的限度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一、申请权、提出条件与受理条件要想准确认定利害关系人,首先要明确判断标准。在实践中,许多复议机关错误地认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才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显然提高了行政复议的门槛。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023-04-24
    8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的资格及其期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 那个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复议的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提出条件即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同样不是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求。《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的事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等,只要求材料齐全、表述清楚,不要求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 利害关系人提行政复议可以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8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是判断起诉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普遍标准。
    •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及与其相关的期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7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工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除外的意思就是其他法律上直接规定了复议期限少于60天的从其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 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人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
      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中行政复议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及第三人与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无利害关系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均有规定,理论上认识不一,实务中把握尺度不一。不仅影响了行政复议案件的正常办理,而且影响到行政复议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拟从利害关系的界定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如何从所争议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行政、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来界定,行政复议中申请人及第三人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