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主体该怎么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12:13 65 人看过

1、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情况下发生事故所有人为赔偿责任人。

2、受雇人驾驶情况下发生事故通说认为受雇人因实施雇佣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人一方面时运行的支配者,另一方面又是运行利益的拥有者,所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雇人在受雇期间非因雇佣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原则上仍就由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受雇人的约定再行追偿。实际上这也减轻了受害方的举证责任,受害方只能从形式判断是否为雇佣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3、在车辆所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通说认为公司员工或雇员主观上虽然属于擅自驾驶,但该车辆所有人仍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公司员工或雇员应当和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不存在任何关系的其他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发生事故,通说认为应当同被盗车辆发生交通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同样的处理原则。但如果车辆的所有人对车辆的保管义务存在瑕疵,应由车辆所有人与肇事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被盗机动车辆肇事责任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抢劫、抢夺车辆处理也是如此。

5、车辆虽已买卖但未过户情况下发生事故司法实践中车辆已买卖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车主不承担责任,由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6、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中明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7、出租或出借车辆给他人使用情况下发生事故按利益归属原则,一般情况下车辆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或出借人明知借用人不具备驾驶车辆的资格或者由于车辆自身原因发生事故的,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车辆挂靠情况下的处理司法实践中被挂靠单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9、好意同乘情况下发生事故的处理所谓好意同乘,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好意并无偿提供搭乘。通说认为机动车有人作为运行的实际支配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搭乘人有过错的,可减轻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10、车辆在修理期间或委托他人保管期间发生事故的处理由修理厂或受托保管人承担赔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情形,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2、侵害健康权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3、侵害生命权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二、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怎么确定精神损害的
    2023-02-19
    170人看过
  • 无法确定赔偿主体的交通肇事罪是怎么处理的
    1、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构成犯罪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就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无法确定赔偿主体的,就不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无法确定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肇事者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逃逸者和车辆进行查缉,查缉到肇事者后,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处理;(2)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
    2023-03-19
    3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主体确定及特征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主体确定及特征内容如下:一、交通事故诉讼主体的确定1、确定主体的一般原则根据民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并针对道路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特点,确定诉讼主体通常认为应从两个方面予以把握:一是运行支配;二是运行利益的归属。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理机动车的运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仅限于机动车运行本身而生的利益。依机动车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确定责任主体,是处理的基本原则。但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责任主体应以运行支配为主要依据,因为支配足以决定一切;2、应将作为直接诉讼主体《道路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尽管该法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但从该条规定的内容来看应为直接请求权。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关于保险人对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
    2023-06-08
    58人看过
  • 怎么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一、意外交通事故赔偿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5、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
    2023-04-06
    221人看过
  •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主体确定遵循的原则
    1、运行利益归属原则运行利益归属原则是指由享有机动车运行的利益者承担机动车运行所产生的危险责任。从法律经济学的层面看,如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机动车运行利益归属者的经营成本就呈现了由受害人承担的不合理局面。因此法律有必要规定获得运行利益者通过经济赔偿的方式承担成本支出。责令运行利益归属者承担赔偿责任,不但能解决受害人分摊运行利益者成本的不公平问题,还能有效促使运行利益者充分履行注意义务,谨慎选任、检查、督促直接支配人,选择商业保险来分散运行风险,进而降低整个社会的机动车运行成本。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应适用广义说,不仅包括运行经济利益,还应当包括因运行而产生的心理满足、人际关系和谐等精神利益,但不包括非运行利益。在该原则下,有偿的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及雇主、被帮工人均应成为赔偿责任主体。2、运行支配原则运行支配原则是指由机动车运行的支配者承担机动车运行所产生的危险责任。因为机动车运行支配者对机
    2023-04-23
    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后应该找谁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后应该找谁赔偿?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
    2023-02-16
    3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与工伤保险赔偿主体竞合
    从法律效力来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劳动部制订的,属于部门规章,而且只是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属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因此,当《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不一致时,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的基础不同,属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笔者认为,
    2023-03-21
    337人看过
  • 赔偿比例的确定与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认定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8.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2023-07-04
    51人看过
  • 2023机动车转让尚未过户的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怎么确认
    机动车转让尚未过户的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怎么确认在你转让的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件中,你有没有责任,需要从因果关系的角度作一番推敲,这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交通事故是不是车本身机械故障造成的,这需要专门鉴定结论来支持,如果是,你就得担负一定的责任;二是机动车转让是否得到法律确认。按照规定,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实行登记制度,虽然机动车发生事故时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已经签订转让协议,所有权转移的程序已经启动,事故责任应该由受让方担负。《民法典》第121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3-06-12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主体只包括驾驶员、乘客、行人此类直接参与人,而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包括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有机动车方、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中机动车方,包括车辆所有者、实际使用者、控制者。二、主体及相应确定情况1、机动车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中机动车方,包括车辆所有者、实际使用者、控制者,因为,机动车作为动车,其使用者与所有者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形的。(1)当被盗抢的机动车肇事时,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无须承担责任。(2)雇员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与雇主意洽承担连带责任;(3)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
    2023-03-01
    293人看过
  • 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竞合怎么确定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竞合时主要有两种处理模式:一是兼得模式。由于工伤保险与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且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在两者发生竞合时,用人单位可以扣减工伤保险待遇,亦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对侵权责任人享有代位求偿权,故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仍有权享受工伤待遇。二是选择补充模式。即因交通事故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向侵权人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请求工伤保险赔偿,劳动者在获得其中一种赔偿后,还可以就其与另一种赔偿之间的差额另行主张,即受害人可以同时主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但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一、侵权人赔偿后能否再要求工伤保险赔偿获得侵权人赔偿后能再要求工伤保险赔偿。首先,工伤保险的支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工伤保险法属于社会保险法
    2023-06-25
    86人看过
  • 赔偿主体的确定
    仲裁机构
    解决消费争议的五种法律途径:(一)与经营者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究竟该让谁赔,您知道吗?消费者在消费环节中遇到侵权,对赔偿主体的确定主要有下列7种情况:购买、使用商品时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无论其损害是销售者的责任还是生产者的责任,均可直接要求提供该商品的销售者赔偿损失。销售者是消费者直接打交道的交易对象,确定起来比交容易。当然,销售者先行赔偿消费者损失,并不意味着他要最终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有责任的经营者追偿。因商品缺陷造成侵权时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这一规定不仅适于消费者,还适用于其他受害人,即消费者之处的因偶然原因恰在事故现场,在商品的消费过
    2023-06-07
    488人看过
  • 我想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主体是什么呢?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2肇事车辆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即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其行为受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的,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是个体工商业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的,雇佣汽车驾驶员从事运输,车主(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4肇事车辆在被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包、租赁经营是经营方式的改变,车辆权属没有改变,车主也是车辆运行的受益人。如果承包、承租人未经车主同意擅自转包、转租或借与第三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承包、承租人与第三人、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驾车肇事的,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
    2023-08-09
    1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顺序、比例浅析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行后实行,后来国务院又颁布了《交强险条例》,与此配套,国务院和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批法规和规章,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完善。特别是《交强险条例》的施行,对交通事故案值处理意义重大,完全改变了以前的赔偿顺序和赔偿比例,下面举例加以说明。2008年9月21日8时,李某雇佣的司机杨某驾驶车主为藁城某焦化公司的挂车,与马某驾驶的挂车在石黄高速河北献县境内相撞,造成马某车上乘车人谭某(户籍地为辽宁)受伤,经评定构成一处八级,两处十级伤残,花费医药费32000元,需后续治疗费8000元。司机马某受伤共花费医药费25000元。经认定,马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谭某无责任。李某的车辆在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险,挂车和主车在同一公司投保。马某车辆在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投保了交
    2023-04-23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需要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索赔的主体?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9
      如果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者,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主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雇主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的话,车主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肇事者,但是,肇事者不一定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主体。 如果肇事者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主体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
      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主体只包括驾驶员、乘客、行人此类直接参与人,而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即包括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间接参与人有机动车方、保险公司、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因此,当交通事故当事人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是,要注意把握赔偿责任主体,因为当事人不追加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赔偿义务主体的,法院将视为放弃相关赔偿责任注意的赔偿义务。本文将着重讲述机动车方、保险公司和社
    • 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主体资格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诉讼主体怎么确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4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
    • 交通事故起诉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主体怎么确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交通事故起诉涉及的问题较多,例如:交通事故起诉状 1、原告原告为赔偿权利人,受伤事故中为受伤者本人,根据受伤者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单位财产受损的则财产所有者为原告。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为父母、配偶、子女为共同原告,分别根据身份资料写明出生年月,性别、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情况。 2、被告被告为赔偿义务人。第一种情况,首
    •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赔偿主体如何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