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0:51:19 74 人看过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相关的福利;(四)对在职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五)连续就业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股东的义务有哪些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总之,通过规定我们知道股东并不是必须要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在确实无法参加股东会的情况下,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替自己行使投票权。只不过,这样的做法肯定也是利弊共存的,股东会上讨论的这些事情都比较重要,能参加的话最好不要委托给别人。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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