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7:45:26 382 人看过

一、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被侵权遭受的财产损害,由侵权人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的金额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民事侵权承担责任的方式

民事侵权承担责任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三、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侵权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包括有: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多种情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紧急避险中的危险若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14: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对应侵权法
    一、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对应侵权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总而言之,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赔偿的范围一般是以实际损害、实际经济损失为依据。当然,这里的财产包括有形的财产,也包括无形的财产。二、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认定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本人认为,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同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其特殊性,应具
    2023-06-08
    444人看过
  •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损失按照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赔偿;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获得利益,按照获得的利益赔偿;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有三种: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2.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尽管其主观上无过错,便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3.公平责任原则,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如不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
    2023-05-06
    458人看过
  • 侵害债权属于侵害财产权益吗,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
    一、侵害债权属于侵害财产权益吗1、债权是属于财产权益的一种,所以债务人侵害侵权是属于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条【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二、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指的是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2、财产赔偿原则财产赔偿也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之一,是指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3、损益相抵原则损益相抵
    2024-01-25
    401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司法解释
    一、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司法解释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一)提起撤销权之诉。(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三、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怎么区分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
    2023-06-04
    252人看过
  •  战时居民遭受残害和财产损失司法解释
    在战时,故意伤害和掠夺居民财产罪具有明确的意图和直接性。行为人明知伤害、掠夺无辜人民,侵犯无辜居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违反我国法律和军事纪律,但故意实施。真正出于军事行动需要,侵占、破坏军事行动区域内群众财产的行为,不属于主观犯罪,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战时,故意伤害和掠夺居民财产罪具有明确的意图和直接性。即行为人明知伤害、掠夺无辜人民,侵犯无辜居民的人身、财产权利,违反我国法律和军事纪律,但故意实施。真正出于军事行动需要,侵占、破坏军事行动区域内群众财产的行为,不属于主观犯罪,不构成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六条规定: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军事行动地区居民财产犯罪司法解释军事行动地区居民财产犯罪司法解释是一
    2023-08-30
    76人看过
  • 怎么解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怎么解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一项关于著作权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规定,任何人因自己的行为使他人财产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著作权损害赔偿制度、著作权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以及不当得利损害赔偿制度等等。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如何进行赔偿?这是当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的难点问题,也是著作权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那么著作权损害赔偿应当确立什么样的赔偿原则?在著作权理论界和著作权司法界意见并不统一。应当说在有些问题上还存在着程度不同的理论上的混淆。根据民法和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2023-04-27
    477人看过
  • 民事赔偿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
    在我国,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竞合主要体现《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安全生产法》第4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2条。其中,《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对于这两部法律中的规定产生了两种不同理解。一种理解认为,这两条规定的是一种双重受益模式,即当事人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尚有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另一种理解认为,这两条规定采取的是补充模式,即当事人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可以行使尚有的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用以补足。显然,对于法条解释的模糊,也导致了司法实践的不统一。虽
    2023-06-08
    461人看过
  • 名誉侵权财产损害如何赔偿?
    名誉侵权财产损害的赔偿具体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方面,主要是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名誉侵权的情形(一)名誉侵权的被侵害人是特定的人。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向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的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也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二)名誉侵权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不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加害人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他人名誉的毁损,加害人就应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如报刊杂志网络刊登、发表有损他人名誉的文章。(三)并不能因为是过失而免除报刊、网络杂志社的责任,这一点与刑法上的侮辱罪、诽谤罪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具有贬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
    2023-07-29
    328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1、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是这样规定的: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相关知识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程度是指侵害人进行侵权时的心理
    2023-04-30
    139人看过
  • 侵权财产损害法律的赔偿依据有哪些内容,及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
    一、侵权财产损害法律的赔偿依据有哪些内容侵权财产损害法律的赔偿依据内容如下:1.财产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4.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二、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三、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基本
    2023-05-06
    316人看过
  • 名誉侵权赔偿标准有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2、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
    2023-03-22
    325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司法解释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适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和有其他重大过错的。非法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但是我们判断是否非法同居的时候也没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和具体情形,所以在实践中无操作性在离婚案中要证明举证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属很不易的一件事,并且是一个持续、稳定的关系就更不易了。关于重婚,在《民法典》上的重婚和刑法上的重婚是有区别的,我们民法典上的重婚是承认事实上的重婚的,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但是我们同样遇到操作性不强这个困难。此外,关于有配偶者与婚外同性同居的问题,或者是赌博、吸毒导致婚姻破裂的,损害赔偿也是于法无据。但是我们在实际审判中,对这种有婚外性关系又不符合赔偿范围的,我们通常在财产分割上作出权衡,主要照顾无过错方,对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以此来弥补法律规定上的不足。民法对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条
    2023-07-02
    491人看过
  • 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法规定了怎样进行赔偿
    一、财产侵权损害赔偿法规定了怎样进行赔偿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当事人可以就具体的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二、财产损害赔偿侵权成立条件包括哪些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产生了损害后果的行为大都是违法的,但也不排除给他
    2023-07-13
    350人看过
  •  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法律解释及司法实践
    这段内容讲述了侵占罪的相关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其中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侵占罪。而对于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也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需要注意的是,本条罪只适用于告诉的才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代 为 保 管 财 物 非 法 占 为 己 有 罪 的 法 律 分 析代为保管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罪,是指在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情况下,非法占有并支配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拒不退还的行为
    2023-09-03
    14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侵权人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损害赔偿解释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状范本: 原告:,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村。电话:12345678。被告:渊明,男,19XX年7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XX街48号,XX县XX机械厂个体工商户主。电话:12345678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64143.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为有十几年工作经验的电工、焊工,被告系X
    • 最新民法解释财产损害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 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
    • 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解释,侵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7
      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标准根据《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
    • 民法典解释民事财产侵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民法典民事财产侵权赔偿标准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被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失数额难以确定,或者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民法典司法解释对财产损害赔偿包含哪些方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16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