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00:54 226 人看过

一、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不具备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受理依据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三、九江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的受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仲裁委员会终止二、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材料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仲裁委员会经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三、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8月通过,2017年9月修正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四、潍坊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流程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根据《仲裁法》和《仲裁委员
    2023-05-14
    143人看过
  • 新余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新余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不具备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新余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第八条登记机关对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登记、注销登记,自作出登记之日起生效,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三、新余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
    2023-05-14
    133人看过
  • 宜春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宜春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不予以受理的情形:不具备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宜春市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流程申请窗口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信函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信函提交:时间不限。受理1、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
    2023-05-14
    282人看过
  • 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经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三、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四、玉林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23-05-14
    272人看过
  • 北海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北海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仲裁委员会终止。二、北海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仲裁委员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或者证书:(一)注销登记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三、北海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办理材料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申请书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仲裁委员会经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
    2023-05-14
    304人看过
  • 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条件是什么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1995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1995年9月1日起实施)第七条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证书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终止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注销登记,收回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二、南宁仲裁委员会注销登记法律依据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3.《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
    2023-05-14
    5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仲裁委员会的入选条件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3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去江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
      发生争议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江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
    • 仲裁委员会入选有什么条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仲裁委员会入选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2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什么是仲裁委员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3
      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办)。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