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口头遗嘱的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4:32:28 141 人看过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对此种遗嘱须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一、老人写遗嘱必须要子女到场吗

老人写遗嘱不需要子女全部都在,就算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也只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不需要子女在场。

老人写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不需要子女在场见证: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老人写遗嘱是否要求子女全部要在

老人写遗嘱不需要子女全部都在,就算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也只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不需要子女在场。

老人写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不需要子女在场见证: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三、有效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民法典》第1143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夫妻一方立遗嘱不经另一方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但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遗产只限于个人财产,凡超越这个界限的无效。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口头遗嘱相关文章
  • 遗嘱公证无效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遗嘱公证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二、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
    2023-03-29
    367人看过
  • 口头遗嘱有法律效力吗口头遗嘱的效力与认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口头遗嘱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的认定是口头遗嘱的订立必须符合是被继承人处于危急情况下之下如果不订立的话,也许将会没办法订立;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以及被继承人没有脱离危险或者脱离危险也没办法定订立书面遗嘱的情况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23-07-26
    96人看过
  • 无效遗嘱的无效的遗嘱有哪些种
    以下遗嘱属于无效遗嘱: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2、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3、伪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5、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的;6、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部分。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一、自书遗嘱应该怎么写才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
    2023-03-26
    35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遗嘱立人口头遗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遗嘱的无力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不能产生法律效果。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包括: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3、伪造的遗嘱无效;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的无力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不能产生法律效果。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有: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
    2023-09-03
    296人看过
  • 无效口头遗嘱情形是什么
    一、无效口头遗嘱情形是什么无效口头遗嘱情形是非危急情况下订立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四款“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所谓的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形式遗嘱的情况。遗嘱人能否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由法院具体确认。如果当事人对口头遗嘱没有争议,不发生继承纠纷,法律没有必要追究口头遗嘱的效力,如果发生纠纷,则应由主张遗嘱无效的人提出遗嘱人于危急情况解除后死亡的证据,而由主张遗嘱有效的人证明遗嘱人不能另立遗嘱。于此情形下,法院确认遗嘱人应当并能够以其他方式立遗嘱却未另立遗嘱而死亡的,应视为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口头遗嘱无效。二、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吗继承遗嘱可以约定继承人不得处分遗产。遗嘱
    2023-05-03
    445人看过
  • 口头遗嘱什么时候无效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口头遗嘱在以下情况下无效:1、立口头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口头遗嘱在受欺诈、胁迫情况下所立;3、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4、立口头遗嘱时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讲口头遗嘱无效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有效(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
    2023-07-27
    174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 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更多>

    #口头遗嘱
    相关咨询
    • 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无效遗嘱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31
      1、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2、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3、遗嘱的客体存在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遗嘱无效,5、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六、存在多份遗嘱而导致部分遗嘱失效,七、因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失效,八、清偿债务导致的遗嘱失效。
    • 口头遗嘱的效力哪些情形下无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7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
    • 口头遗嘱的效力有哪些,口头遗嘱的特点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7
      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下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根据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限制行
    • 口头遗嘱中遗嘱人遗嘱书无效有哪些情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8
      订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况是: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4.口头遗嘱也是需要当事人在非常危急的情况下订立的才合法有效,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 遗嘱是有效还是无效遗嘱内容包括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3
      遗嘱的效力如下: 1、有效。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2、无效。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等;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