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5:29 460 人看过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裁定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裁定驳回起诉
    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有:1、原告或者被告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理案件后发现是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案件的;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比如: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对判决、裁定以及
    2023-06-22
    288人看过
  • 强拆起诉,却被裁定驳回?
    董氏兄弟俩分别拥有一栋房屋,前后相邻,后遇拆迁,在双方均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兄弟俩的房屋,一栋被强制拆除,另一栋因强拆行为导致部分损毁,大董向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县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结果收到的却是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2018年4月20日,当地县政府发布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董氏兄弟的房屋均位于征收范围内。2019年4月27日,在双方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县政府组织强制拆除了后院小董的房屋,拆除后院房屋时还对前院大董的房屋造成部分损毁。2019年9月17日,大董就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12月3日,法院作出了两份裁定书,驳回了大董的起诉。理由是:“本案原告所诉的是政府行政强拆行为,被告承认在拆除董家后院的房屋时,对其前院房屋二楼的一间房顶造成损毁,但并未达到强制拆除的程度。原告对其房屋的损毁赔偿请求与
    2023-04-11
    224人看过
  • 约定仲裁的驳回起诉吗
    可以仲裁被驳回的,如果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决重新裁定或者撤销错误的仲裁。被裁决驳回仲裁申请的可以直接起诉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相应的证据清单即可,法院审查后,认定可以受理的,会同时当事人双方具体的开庭审理时间,如果在案件开庭审判之后,当事人一方无法出庭参加诉讼的,视为缺席审判。一、劳动纠纷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劳动纠纷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劳动仲裁。向监察部门举报和到调解委员会调解都不是必经过程,但是劳动仲裁却是起诉的必经过程。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首先要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也就是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的一年内向仲
    2023-03-05
    163人看过
  • 行政裁定书(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申请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3××××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行×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地址)。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已依法受理。现原告以……(简写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为由,向本院申请停止执行……(简写申请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名称)。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应当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裁定停止执行的,尚需写明“第×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停止执行的,写:“在本案诉讼期间,停止执行……(写明停止执行
    2023-06-11
    42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一、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驳回起诉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4.产生的后果不同:当事人的诉求被判决驳回后,无新的事实和理由,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再行起诉。而驳回起诉,一旦其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可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向法院起诉。二、行政诉讼中驳回起诉的情形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
    2024-02-22
    160人看过
  • 驳回起诉裁定写明诉讼费吗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裁定的,是不会收取案件受理费用的,所以是不会写明诉讼费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一、诉讼费的交纳范围包括哪些?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
    2023-06-28
    402人看过
  • 重复诉讼案件起诉被驳回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有仲裁协议的;7、属于劳动争议的;8、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9、重复起诉的。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
    2023-07-04
    358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诉求裁定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仲裁协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重复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会全部退吗会全退。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
    2023-07-04
    279人看过
  • 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一、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
    2023-06-03
    314人看过
  • 仲裁裁决 驳回执行申请书
    没有以下情形的,撤销裁决的申请会被裁定驳回,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一、民事诉讼中不予执行的情况跟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7条和第260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也就是说,仲裁以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无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就没有根据,仲裁机构即使作出裁决,人民法院也不予执行。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
    2023-03-11
    87人看过
  • 诽谤罪裁定书驳回怎样上诉
    在提出诉讼时,原告应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起诉状。尽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于确实存在书写起诉状困难的情况,可以允许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且人民法院需将口头表述内容记录存档,并通知被告方知晓此事。然而,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来看,尤其是针对重大案件,建议原告仍应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为宜。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撰写起诉状,可考虑委托律师代理或代为起草。在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原告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其次,必须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再次,诉讼请求及支持其成立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必须具体明确;最后,该诉讼请求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且该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在撰写起诉状时,需要详细记载以下各项重要信息:首先,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职业、所在单位以及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同时还需注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所在地以及法定代表
    2024-05-01
    3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书被驳回怎么处理?
    可以申请再审或者起诉、上诉,行政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上诉的,所提交的上诉状中应当包含上诉人及被上诉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案由、所不服从的裁定、诉讼请求以及可以支持该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等等。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不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可以申请检察院抗诉。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一、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也就是说一审要开庭审理,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注意不公开审理也要开庭审理。二
    2023-06-26
    305人看过
  • 驳回自诉裁定书的适用情形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一、自诉案件的可能结果有哪些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二、刑事自诉案件法院管辖如
    2023-03-10
    215人看过
  • 先予执行被驳回申请裁定书
    一、先予执行被驳回申请裁定书××××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号申请人:×××,……。被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驳回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的申请。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说明】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申请用。2.独任审判的,裁定书署独任审判员的姓名。
    2023-04-27
    37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裁定是指诉讼期间,人民法院针对行政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判。行政裁定是与行政判决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的裁判形式。 行政裁定主要是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上的争议事项作出的,它能保障诉讼活动正常地按顺序结束。在诉讼不同阶段对不同的程序问题,都可以制作行政裁... 更多>

    #行政裁定
    相关咨询
    • 起诉行政复议及驳回行政裁定书怎么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
      刑事上诉状用于被告者不服一审判决,而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要从新审判的一种法律文书。刑事上诉状基本内容应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上诉的案件、不服哪个法院的什么类型判决等内容。对于不服的阐述以及相关法律依据也应该和刑事上诉状一起提交。
    • 仲裁裁定书判决驳回起诉起诉书是怎样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08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 2、8 3、84条的规定
    • 执行回转驳回裁定书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8
      1.关于驳回恢复执行裁定书的问题,解除或撤销查封、扣押是指执行法院基于债权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除去或授权除去查封、扣押的标示,将查封物、扣押物发还债务人,并记入执行笔录。查封、扣押一经撤销,其效力即归于消灭,但不因执行债权消灭或执行机关丧失标的物的占有等而当然消灭,使被执行人恢复对其财产行使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查封
    • 民事重复起诉驳回裁定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
    • 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为驳回起诉的书面裁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