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超出答辩期的。
2、发回重审和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
3、第三人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
(1)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参加诉讼,则他有权选择是以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还是以原告身份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
(2)在一审诉讼中,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因此,无论是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均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4、对于被告提起的反诉,不论反诉标的额有多大,已表明其愿意接受受诉法院管辖,不得就此提出级别管辖异议;由于反诉是在本诉管辖权确定后针对本诉提起,原告亦不能就反诉提出级别管辖异议;法院也不能因反诉标的额超出其级别管辖标准,而将本诉与反诉整体移送上级法院审理,反诉管辖遵循管辖恒定原则。但是,如果原告认为反诉应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可对受诉法院没有专属管辖权提出异议。
5、执行程序中被追加进来的当事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执行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确定执行管辖权时,该当事人尚不是本案的当事人,其是在执行程序中基于一方当事人申请追加的当事人,无权就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提出异议。
原告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立案以后,被告如果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收到应诉通知书1
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不提出管辖权异议,即视为无异议或放弃异议权的行使。但不影响上级法院对管辖问题的审判监督。人民法院对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依法应当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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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管辖即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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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管辖权异议书范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3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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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申请协议管辖权异议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5-01-07在法律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具有就诉讼争议达成解决方式约定的权利,但必须遵守两个限制条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原则和专属管辖规则。如果对管辖权产生疑问,相关方应在提交答辩状的法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且已开始应诉答辩,则将被视为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唯一的例外是,如果这一行为违反了当前适用的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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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书面申请可以单独写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法院管辖权存在异议的,具体的处理方式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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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管辖权异议期间申请财产保全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可以,财产保全是确保判决得以执行的措施。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还可以依职权判定,提出管辖异议是在诉前,诉前申请保全一般要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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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出,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8答: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的该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管辖权异议可以在诉讼阶段提出,也可以在执行阶段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