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农泉陈涛(胜利石油管理局)
近年来,胜利油田结合实际在多种用工形式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是针对目前高素质的人才引进难、流失多的问题,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采取了新的用工形式,租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二是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参照国外大石油公司的通用做法,对部分生产辅助简单劳动岗位的人员实施了身份置换,并通过社会劳务机构组织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其岗位今后新增人员也将采取这一用工方式。三是根据石油企业存在较大的临时性、季节性岗位空间,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实行了灵活性的用工形式。
胜利油田采取的多种用工形式,对满足企业生产发展需求,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并已初步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多种用工形式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企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不同用工形式在企业管理中发生政策上的“碰撞”。油田的多种用工形式是在目前“正式工”用工形式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实行的,因此在企业出现了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情况。由于现行的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相对缓慢,实行多种用工形式后,难免出现因不同用工形式所形成的制度和待遇差别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在目前企业部分福利尚未完全货币化的情况下,处理好不同用工形式人员的利益关系十分不易,“新人”与“老人”之间相互影响,“新形式”与“老形式”相互干扰。如企业不同用工形式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混岗问题,劳动者在付出了基本相同的劳动后,因用工形式带来的不同身份而使得“同工同酬”无法落实,并且很难做出合理有效的解释。这也是目前部分单位多种用工形式推行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有的甚至大有“新形式”被“老形式”吞并之势。一是用工关系复杂,工作难度增大。多种用工形式打破了“固定化”的用工模式,使得劳动关系变“活”,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劳务输出用工形式,改变了以往常规的企业与劳动者两方单线的劳动关系模式,形成了输出单位、输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的“三角型”关系,这里既有劳务关系,也有劳动关系,还有岗位管理的关系,使得用工关系变得复杂化。目前,对多种用工形式,企业和劳动者都还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劳动者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太活”和“太死”两个方面。部分通过人才租赁引进的高素质人员思想活跃,加上灵活性用工中素质偏低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对他们的约束力都不够强。实行身份置换实施劳务派遣的人员则大多仍要求按“固定化”方式管理,这都增大了管理工作的难度。同时,企业劳动人事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也都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对多种用工形式的管理还存在不适应和不到位的问题。
政府配套政策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多种用工形式发展较快,而相应的劳动保障配套政策明显滞后,现行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多种用工形式发展的需要,亟需相应政策规定的出台。劳务派遣、人才租赁等用工形式是适应我国目前市场化就业形势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时间虽然不长,却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尤其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性岗位的再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这一领域普遍存在着劳动关系与经济关系不清晰、劳务组织及企业运作不规范、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劳动争议时有发生。如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由于目前尚未有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三方”明确的劳动保障政策,使得企业、劳务派遣组织和劳动者各方在操作上以及政府劳动部门在处理相应劳动争议等方面无章可循。目前,我国的各项社会保险在计费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享受等方面都是依据正规就业的情况设计的,不适合灵活就业的情况和特点。我国实行的灵活用工形式,具有人员范围广、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工作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长短不一以及收入偏低且差别较大等特点,对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在缴费费率、服务措施、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目前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及相关工作发展的不平衡也影响了多种用工形式的推行。前一段时间国家出台的非全日制用工政策,既促进了灵活就业又规范了用工管理,是一项非常及时的好政策。但在具体实施中,因部分地方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制定工伤保险尚未开展等实际情况,影响了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落实。
针对企业多种用工形式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劳动保障制度对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多种用工形式配套的政策规定,是促进就业和保证新型用工形式健康发展的必备措施。建议政府劳动部门针对多种用工形式的迅速发展,及时研究这一就业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保障多种用工形式的不断规范、健康地发展。目前,应尽快研究制定专门的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政策规定,主要是规范劳务派遣组织的定义和合法性、劳务输出与劳务输入以及劳动者三方的关系、劳务派遣适用的工作范围及合同管理、劳务派遣员工与企业其他员工的平等权利等,使劳务派遣有章可循。
加快企业内部改革。目前,石油企业中的绝大多数员工,基本上仍然执行的是相对“固定化”的用工制度。现行用工制度的改革,对多种用工形式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石油企业通过实施改制分流等措施,适时置换“国有职工”的身份,从根本上将“国家人”变为“企业人”。上市单位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劳动用工的要求,以控制用工总量、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为目标,搞活骨干员工的用工制度。对部分简单劳动岗位,实施改革减员后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解决。
在企业现有用工制度改革后,还应对多种用工形式进行“理清”和“理顺”工作。所谓“理清”是将根据不同工作和岗位需要,对长期使用、人才租赁、劳务输出、灵活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使各种用工方式都能够独立正常运行,并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势。所谓“理顺”是要围绕建立企业用工新机制的总体目标,结合多种用工形式的特点,在各种用工形式之间建立起一个相互联通的结合点,形成一个形式多样、制度灵活、相互联系、共同发展的有机整体和有效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用工的总体效益和水平。
-
探讨性骚扰的多种形式
389人看过
-
临时工工资支付的实践与探讨
499人看过
-
合同签署的实践与探讨
494人看过
-
监狱减刑的探讨与实践
84人看过
-
因工死亡赔偿标准的探讨与实践
464人看过
-
工业用地拆迁:法律规定与实践探讨
238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实践合同的四种形式是什么?具体在哪里?辽宁在线咨询 2023-12-18实践合同有定金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四种。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又称要物合同。
-
特许经营权实践形式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081、普通特许经营,即总店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加盟者,由加盟者使用这些特许经营权进行经营; 2、委托特许经营,即总店将特许权出售给一个代理人,由代理人负责某个地区的特许权授予; 3、发展特许连锁,即加盟者向总店购买了特许权,同时也购买了在一个区域内建立若干个分店的特许权,若将来事业发展,需要再建分店,不必再向总店申请 4、所有权合作特许经营,即总店与加盟者合营,共同持有分店股份; 5、分配特许经营,总店
-
票据信托业务的实践操作和法律探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5信托公司发行数量年化收益率(%)合作银行(或分行)投资标的投资方式系列名称1XX896-7XX、XX向持票人购买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或者投资于已贴现或转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票据通X号、建富票据盈X号(59-184天、收益分层)、建富X号(可提前终止)、票据宝X号、标盈通X号、浦粤宝X号、票据溢X号(可提前结束)、新阳光票据投资X号、票据星稳健X号、融通宝票据收益权投资2西安信托145浦发银
-
实践合同分为哪些形式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2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二)运输合同。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实践中还有哪些实用的讨债方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主要有:“诉前保全”讨债法、“诉中保全”讨债法、“先予执行”讨债法、“督促催”讨债法、“申请执行”讨债法、“寻查匿财”讨债法、“拍卖,变卖清偿”讨债法、“司法”协助讨债法、“人性”讨债法、“人情”讨债法、“权力”讨债法、“拿短”讨债法、“群众”讨债法、“纠缠”讨债法、“自残”讨债法、“毁誉”讨债法、“曝光”讨债法、“诡辩”讨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