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加重处罚行贿的依据,不足之处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07:50:20 355 人看过

一、修改受贿罪的合理依据

在刑法立法中,对受贿罪的起刑点进行明示数额的规定导致灵活性不足。现行刑法对受贿数额的规定是1997年通过《刑法》第383条明确规定的,且全国通用,长期不变,这很难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尽管法律的稳定性与严肃性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予以体现,但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经济发展十分不平衡,在全国范围内对数额犯执行一个标准,实际上违背了刑法的精神,反而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来替代原来的明确数额,并配之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数额”规定的司法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结合“两高”的司法解释来确定相应的定罪处罚的数额标准。这样不仅使法律能适应并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更有利于法治社会的进步与稳定。

现行刑法除对犯罪数额规定过僵外,对犯罪情节因素的重视也不够。现行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的情节虽不具有犯罪构成事实的意义,但却与违法性、有责性具有密切的联系,又能说明罪行的程度。在犯罪性质相同的犯罪中,犯罪情节不尽相同,犯罪的违法与责任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分清各犯罪行为的情节属哪个层次,对于正确量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然而,现行刑法却将受贿罪数额作为设定受贿罪法定刑幅度的最主要依据。笔者通过分析案例发现受贿10万元以上的案件,数额的多少无法与刑罚的轻重建立起有效联系。

因此,受贿罪的社会危害性除了直接体现在受贿的数额多少上,还具体体现在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程度、社会影响的大小、受贿次数多上、滥用职权与否等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之中。《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情节和数额来确定受贿罪的处罚标准,不仅增强了刑罚处罚的灵活性,全面反映具体各罪的社会危害性,更重要的是让有些数额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但犯罪情节严重的“人民公仆”不想腐也不敢腐。

《刑法修正案九》将罚金刑增设到对受贿罪及行贿罪量刑的体系中,对于受贿者来说,增加罚金刑能够使犯罪情节较轻、受贿数额较少的犯罪人不至于太过逍遥。

而且,“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对于处在第二阶梯的犯罪人来说,通过罚金的使用给犯罪分子留下一部分财产,有利于犯罪分子回归社会后的再造,也有利于我国刑法为逐步向轻刑化过渡创造条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行贿者来说,增设罚金刑一方面可以给想贿赂而没有贿赂的人以思想上的警戒,使他们在权衡犯罪成本与犯罪收益后打消贿赂的念头。另一方面,还可以给已经贿赂了的犯罪分子以重创,剥夺其再犯罪的的资本,消除其犯罪的能力。以达到从源头遏制行贿行为的发生。

罚金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必须与犯罪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相适应,而犯罪的危害程度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又是由所有的犯罪情节决定的。由此看来,《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可谓是环环相扣。

二、《刑法修正案九》存在的不足之处

对于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行贿者来说,让其走上不归路的不是其天生而来的本性,而是在人民赋予其权力以后,越来越多的纷至沓来的权力与金钱的诱惑。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妄想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获取既得利益的人来说,夺国家工作人员之“权力”,夺妄想之人之“资格”,才能让国家工作人员认清自己权力背后的责任,让妄想之人脚踏实地。

资格刑的优点是其他刑罚不可替代的。从我国刑法看,资格刑主要有惩罚功能、警戒功能和防卫功能。资格刑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有助于确保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领导机构的信誉,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应该是受人民信赖的人。

所以,对于受贿罪而言,笔者认为除了对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对于处于受贿罪犯罪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上的犯罪分子也可以夺其政治权利。但基于剥夺第一阶梯与第二阶梯上的受贿罪犯罪分子所有政治权利有“刑罚过重”之嫌,所以为了达到实质均衡,要进一步细化资格性的内容。应当单独设立剥夺其担任公职的权利,规定其不得在担任国家工作人员或受聘从事公务。而对于行贿罪犯罪分子资格刑的剥夺,如果是单位行贿,可以通过限制其营业范围以达到对其进行某种活动资格的限制。如果是个人,可以剥夺其从业资格。笔者认为,通过剥夺他们的资格,即可以达到“保障权利”与“惩治犯罪”的均衡,又可以对贿赂犯罪起到预防作用。还能与国际公约接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量刑是什么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是关于行贿罪的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行贿罪客观方面认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
    2023-02-10
    337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加重了的刑罚有哪些
    一、进一步细化绑架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犯绑架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有的部门、地方和专家提出,刑法上述规定对这种情形规定绝对死刑的刑罚,司法机关在量刑时没有余地,不能适应各类案件的复杂情况,有的案件难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同时,除致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以外,对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被绑架人重伤的,则应规定更为严厉的刑罚。对此,草案二审稿拟将上述条文,修改为“故意伤害、杀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收买被拐儿童拟不可免除处罚草案一审稿第十三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情况有所不同,在刑事政策的掌握和处罚上应当有所区别,对后一种情况
    2023-04-15
    337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20万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4-05
    491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偷税如何处罚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偷税的定义1、关于偷税的定义: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用“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取代了原法律条文中“偷税”的表述。2、关于逃税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3、关于偷税的手段的规定: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
    2023-03-01
    121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偷税如何处罚
    一、刑法修正案九偷税如何处罚1、对偷税行为的处罚(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相关法律条文《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
    2023-04-25
    225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50万如何判处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受贿50万属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罪没有数额标准,具体需要根据是否谋取过不正当利益进行判处。一、相关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
    2023-04-06
    46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的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5
      刑法修正案九,会在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是关于行贿的:四十五、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
    • 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处罚做了什么修改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修正案九的第四十六条在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
    •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五万怎么处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0
      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修正案九受贿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8
      受贿罪按照以下量刑标准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新刑法修正案九受贿50万怎么处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但并没有规定达到多少金额如何处罚,只是分了三个量开档次,对应的涉案金额分别是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受贿50万元属于个人理解应当属于数额巨大。《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