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与公司法的比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0-02 11:42:34 113 人看过

外商投资法与公司法的比较有对出资比例的规定不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同。具体如公司法未对出资比例作出相应规定,外商投资法规定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等。

一、外商投资法与公司法的比较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的比较有:

1.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比例未作规定,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而三个涉外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适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三种形式:

1.外商独资企业。企业是中国法人,股东只有外商股东,没有中方股东,其企业形式只能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是中国法人,股东有中方股东和外方股东,持股比例由双方的出资决定,其企业形式可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当外方出资低于25%时,该企业性质仍为中外合资企业,但不得享受国家给予外资企业专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中外合营企业。企业步具有法人资格,中方和外方以契约形式合作经营,并按给定分配红利和承担亏损。

三、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期限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n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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