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签订后的终止并没有法定的履行时间的要求,主要看是否符合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或者是否存在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2.只要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中的情形,就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是一种合意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自愿性,只要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随时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
38、劳动者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关于25%的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主张给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
劳动者可以选择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主张25%经济补偿金,也可选择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主张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主张加付赔偿金的,依法应先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劳动者应向仲裁委、法院提供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的限期整改证据,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证据。
39、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如何处理
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辞职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仲裁委、法院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证明在辞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的除外。
40、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出异议,仲裁委、法院如何审查
仲裁委、法院应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情形,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41、劳动者未按规定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自行离职,或虽然履行通知义务,但有未履行的相关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否赔偿
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行离职,或虽然履行通知义务,但有未履行的相关义务,如其应当履行的办理工作交接等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
42、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造成劳动者无法就业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并明确支付的时间段。
4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对劳动合同期限作出变更,是否认定属于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固定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的,如变更后的期限超过原合同期限,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变更后的期限短于原合同期限,则仅视为对原合同期限的变更。
47、女职工在未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解除协议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如何处理
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怀孕后又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协议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不予支持。
48、女职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的,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并符合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计划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当地政府部门因劳动者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49、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既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既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又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需举证证明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其实际损失。仲裁委、法院可选择一较合理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驳回另一项诉讼请求,也可支持违约金后对差额部分损失予以支持。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的,除证明双方有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有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行为,还负有证明造成实际损失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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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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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终止合同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0从定义上来说,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但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什么都不管不做了,不是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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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履行与终止履行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8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依照上述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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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不履行多久可以终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就会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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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终止期限是多久,合同是否可以终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一、合同终止条款: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