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验收属于合同履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09:00:09 352 人看过

货物验收属于合同履行。合同验收是一方当事人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以后对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履行合同是否达到另一方标准进行检验。

一、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

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合同的标准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

二、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完毕属于解除吗
    合同履行完毕并不代表合同自动解除,并且合同履行完毕合同也不能够进行解除。一、旅游合同变更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旅游合同变更遵循的原则包括:1、旅游合同的变更须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变更内容必须合法;3、变更必须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完成;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完全平等;5、合同变更后的内容也必须明确具体,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二、口头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口头合同的约定的有效期为: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有效。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从生效到合同效力终止的期间,根据不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样。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
    2023-03-30
    277人看过
  • 关于货物买卖合同履行地的判断方法
    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根据交货方式确定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一般货物买卖合同<p>买方:_________(下称甲方)</p><p>地址:_________</p><p>邮编: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p><p>传真:_________</p><p>电子邮箱:_________</p><p>卖方:_________(下称乙方)</p><p>地址:_________</p><p>邮编: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p><p>传真:_________</p><p>电子邮箱:_________</p><p>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
    2023-07-15
    210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的法律关系。其在法律性质上更接近于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劳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标的一般指运送的货物。其主体为托运人和承运人。一、货物运输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货物运输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属于劳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
    2022-08-11
    342人看过
  • 依法履行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无法履行合同,该合同不一定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无效的情形为:(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合作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购房合同中的转让有效吗如果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房屋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3-02
    74人看过
  • 履行合同保证金属于定金吗
    合同履行保证金属于定金的一种,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按定金罚则处理,例如不退还定金或者双倍退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哪些合同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履
    2023-03-23
    232人看过
  • 欠条未履行属于合同之债吗
    包括。违约责任属于合同之债,也是债的产生原因之一。债发生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合同行为,产生约束当事人双方的合同之债,体现了债的相对性,紧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2)侵权行为,产生侵权之债;(3)无因管理行为,产生无因管理之债;(4)不当得利行为,在当事人之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一、诉讼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1、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2、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约束;3、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4、民事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不允许。二、连带之债产生的原因有哪些连带之债的发生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法律规定于某种情况下发生连带之债,二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连带之债。因法律规定产生的连带之债有:个人合伙债务,合伙型联营,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2023-03-11
    420人看过
  • 货物应如何验收
    损害赔偿
    仓储货物应如何验收?仓储物的验收,由保管人与寄存人在合同中约定。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三个: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仓储合同实施细则》第四章专门规定了货物的验收。可以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参考。主要内容如下:(1)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未开箱的可见质量。包装内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合同的有关规定验收。(2)验收方式:全验收、比例验收。(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货物不超过30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验收期自货物及验收资料全部交付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发出之日止。托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方式和期限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仓储物不符合约定的,发现仓储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外包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寄存
    2023-05-31
    295人看过
  •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货物验收合格?
    买卖合同是企业最基本、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交易形式,实践中发生的争议也最多的,尤其是货物质量问题。那么,在货物交易过程中,如何认定货物验收合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对待:1、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例外情形】(1)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2)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2、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签收
    2023-06-09
    210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发货地还是收货地?
    这个要根据合同性质决定。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要依据合同性质决定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委托工程监理合同履行地怎样认定委托工程监理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
    2023-06-28
    56人看过
  • 需要运输的货物合同履行地
    货物运输合同注意事项: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3、货物包装要求;4、托运人注意事项;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6、收货人的义务;7、货损赔偿方面。一、什么是航空运输合同1、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航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之间,依法就提供并完成以民用航空器运送货物达成的协议。2、航空承运人是利用民用航空器实施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者货物的企业法人。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因此,航空承运人只能是取得航空运输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法人。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包括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所谓缔约承运人是指以本人名义与旅客或
    2023-03-05
    99人看过
  •  确定货物合同履行地的依据
    根据合同中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关于履行地的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应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如果当事人没有关于履行地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一般情况下应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合同中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确定合同履行地:1.如果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关于履行地的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应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准。2.如果当事人没有关于履行地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一般情况下应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如果当事人关于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有约定,并且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变更了约定,那么应以变更后的约定来确定合同履行地。4.如果当事人没有关于交货地的约定,那么合同履行地应以交货方式来确定。 【 履 行 地 约 定 与 合 同 效 力 】根据素材2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地点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则
    2023-09-18
    458人看过
  • 窜货属于合法行为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不合法。不是合法行为。因为,在签订代理合同时,授权方和代理方都签订了销售范围的限定。对于超出自己范围销售或供货(窜货)的行为,均是违反合同约定的。属于侵权行为,对于受到侵害方可以收集证据,就此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授权方投诉对方侵害行为,要求取消对方的代理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2-10-31
    393人看过
  • 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属于诈骗吗
    一、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属于诈骗吗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不属于诈骗。合同的履行是法律规定的双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合同就是违反了相关规定,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仅仅是不履行合同义务还不是诈骗的必然要素,只能算是民事责任而不构成诈骗罪,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二、合同履行诉讼期限是多久合同履行诉讼期限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借款合同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不
    2023-05-11
    285人看过
  • 租赁物的使用地是否属于合同履行地
    律师解答:是。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4-04-23
    15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属于货运合同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
      该合同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来看,属于不要式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1条、第12条规定,买卖合同,包括其更改或终止、要约或承诺、或者其他意思表示,无需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
    • 合同履行验收及合同履行纠纷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0
      合同履行如何验收医院对采购物品有异议时,在履行告知义务后可以暂停支付货款,但未经供方同意不得再继续使用该产品,否则容易造成事实上的默认。合同履行纠纷如何处理供需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采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也可以提交相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验收方法:供应商交付货物后医院应及时组织货物验收,供方应提供验收的必要资料。对产品数量、质量及外观显而易见的问题,医院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提
    • 货物验收合格是货物质量问题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3
      你的意思是货有问题是吧如果是货有问题,找对方协商!你现在的主要问题可能是没法证明货是运输单位造成的而不是你造成的,对不我建议你找对方协商时,承认单签了,但是明确表示当时没有对货物进行检验,我不知道你的签单内容上,是不是明确表明,验收合格后签单,如果没有或者没有相似的内容,就直接向对方表明签单不代表验收合格,只是表明收货,不代表货是完好的合格的!
    • 合同履行地可以是货物的货物交付地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2
      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一般情况下,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
    • 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期限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1
      运输合同履行期限不能晚于合同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一般合同有效期限与合同履行期限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简单的说,合同履行期间包含在合同有效期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