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延伸阅读:女职工产假期间有何待遇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实践中应分两种情况讨论:第一种,是用人单位未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30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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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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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员工怀孕期间公司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如何办?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属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走司法程序维权。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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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期间,当合同到期时单位不续签,应该如何应对?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4在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女职工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受到特殊保护,除非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出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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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要赔偿的情况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29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得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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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用续签劳动合同合理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301、女职工孕期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不违反劳动法。2、但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工作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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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期间未签合同和孕妇合同未到期怎么办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4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作了补充性规定,其中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长至医疗期、妊娠期、产期和哺乳期。因此,如果女职工怀孕期间的劳动合同到期,与使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只能在怀孕期间、生育期间、哺乳期间到期后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