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赔给户主还是房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0 21:40:48 100 人看过

1、拆迁赔偿款是给户主,拆迁款不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征地拆迁以户为单位,拆迁款由户主领取,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

2、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0: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不是户主签字有用吗
    房屋确权签字并不代表就一定会拆迁,其本质意义是为了明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房屋确权只是暂时的,若是后期城市有了新规划,对该地有新政策的话,依旧是会进行拆迁的。不过,房屋在确权后,要进行拆迁的,拆迁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房产确权官司起诉流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2024-05-14
    231人看过
  • 最新房屋拆迁要给原房主的拆迁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
    2023-02-19
    380人看过
  • 是否是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给什么?
    并不一定拆迁时户主是谁房子就是谁的。拆迁房产的归属由房产证登记项目决定,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的给付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而房屋所有权人并不一定就是户主,所以拆迁安置房并不一定是给户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4-04-24
    374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户主如何处理
    如果房屋是合法取得的,那么是可以根据拆迁补偿标准而获得相应的补偿的,无论是现金还是安置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一般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4-04-25
    287人看过
  • 房屋拆迁房主能否变更
    一、房屋拆迁房主能否变更房屋拆迁时,有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房屋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所以房主不能变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
    2023-06-17
    449人看过
  • 个人房屋拆迁委托书是户主写吗
    一、个人房屋拆迁委托书是户主写吗?个人房屋拆迁委托书由被拆迁人书写,一般是户主,但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形,具体的被拆迁人认定标准如下: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
    2023-04-23
    437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主要是什么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来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
    2023-03-17
    299人看过
  • 拆迁房户主过世了如何过户给子女
    1、拆迁房过户给子女可用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方式。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拆迁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加以确定。2、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24-04-24
    420人看过
  • 拆迁款一般给户主是吗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不是。1、拆迁款不是给户主一个人的。2、征地拆迁以户为单位,拆迁款由户主领取,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3、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4、农村征地拆迁都是以户为单位,没有特别的情况,拆迁款都是给户主本人,由户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户主拿到钱后不予分配,其妻儿可以起诉他要求分割财产。《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
    2024-05-17
    234人看过
  • 拆迁款是否分配给户主
    这取决于补偿方式,无论是基于人口补偿还是基于户籍补偿。如果是基于人口补偿的话,就应该给每个人的名字。如果是按面积补偿,如果业主是一人,就属于一人。如果有共同的房子,房屋补偿是共同的。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文件的要求,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经政府批准,对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安置,并赔偿损失。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重建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为了国家专项建设的需要,需要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搬迁,以达到整体统一或合理利用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房屋拆迁补偿程序。(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要做好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宣传和说明。(4)确定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来说,对违法建
    2023-05-31
    357人看过
  • 拆迁房屋,户主不是自己户口本有补偿吗?
    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一、农村拆迁有儿媳妇赔偿金吗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儿媳妇户口在拆迁地,那么就会有。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
    2023-04-01
    496人看过
  • 安置房户主改为被拆迁户主问题
    拆迁安置房变更所有权人登记首先需要看房屋的土地性质和变更原因。1、如果变更原因是买卖,以房屋获得生育票为前提,房屋属于转让性质的土地,可以通过当地交易所进行交易,交易时卖方需要提供生育票和土地使用票,已婚者必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同时签订相关手续。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和身份证明。买方必须持有身份证和资金支付交易所的资金证明书。处理时需要支付各种税金。如果是划拔性质土地上房屋需5年以上才可以进行买卖交易,手续同上。2、如果变更是赠与或继承,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到主权登记部门变更产权手续,办理时除带公证书外其它手续与上面的相同。拆迁安置房户主可以作主出卖吗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1、
    2023-08-07
    151人看过
  • 户主有权自由支配房屋的拆迁赔偿款吗
    农村的房屋拆迁比较复杂。1、目前农村一户只允许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属于该户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成年男子和他的妻子)。如果属于实物补偿,要由被拆迁人和拆迁公司签订协议,确定房屋是补偿给谁的。2、如果一处院落上住有好几户,比如老两口和大儿子一家三口、小儿子(已成年),地上物的补偿和区位补偿款要分开考虑。房屋是谁建的,相应的补偿就由谁得。而区位补偿款要分成三份,分别属于老两口、大儿子(大儿媳)、小儿子。3、如果被拆迁的财产含有遗产部分,要考虑析产继承问题。补偿的计算基础是按照土地和房屋的实际面积。如果家庭人口多,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应当再按照人口进行优惠补偿。一、农村拆迁补偿按人口来补偿吗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
    2023-03-23
    274人看过
  • 拆迁房子户主自愿给谁都可以吗
    (1)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强拆,否则属于违法强拆。(2)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满足以下条件就合法:(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
    2024-05-0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户主死亡房屋拆迁那户主还有赔偿的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
      告诉你没有了,在我们的户口簿上的第一个名字一般被默认为户主,如果需要有户口迁出另立门户或其他情形的,就
    • 房屋拆迁是按户主分房还是按户口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一,拆迁房屋补偿一般是按产权证上登记为准,结合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及家庭成员(一般是指夫妻子女等)的人头数来决定,和户主是谁没有关系。 二,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 请问谁的房子拆迁赔偿是房主还是户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房子征迁与房主有关,应该是直接和房主谈的。根据房子面积进行赔偿。其他补偿和户口人数也有关系。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房屋拆迁是按户口还是房屋平方,是户主说了算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27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
    • 房主和户主坼迁赔给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房子征迁与房主有关,应该是直接和房主谈的。根据房子面积进行赔偿。其他补偿和户口人数也有关系。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