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副审计长:石爱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31:11 51 人看过

作者:佚名2009-9-2217:11:06来源:本站原创

石爱中同志简历

男,汉族,1955年8月出生,北京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会计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学位,副教授。

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

1972年12月天津市化学纤维试验厂工人;

1978年3月天津财经学院工业管理系工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2年3月天津财经学院教师;

1984年9月天津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审计学专业研究生;

1987年9月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教师(其间:1989.09--1992.11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会计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3年5月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副主任;

1994年9月天津财经学院审计系主任;

1996年10月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挂职锻炼、正处级);

1998年6月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

2000年2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干部;

2000年7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副司长;

2000年9月审计署外资运用审计司司长;

2001年5月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2003年12月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局局长;

2004年8月审计署副审计长。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5年3月增补),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务会计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
    2023-03-29
    34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9月16日)第五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应当比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予以赔偿。第六条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情形,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因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害,只赔偿因违法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七条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
    2023-03-25
    32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第二章行政赔偿第一节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
    2023-04-17
    139人看过
  • 审计署国际交往
    内部审计
    中国审计署成立以来,同全世界112个国家(到2005年底)在审计领域内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广泛开展了交往活动。——1982年、1984年,审计署先后加入世界审计组织和亚洲审计组织,中国内部审计学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91年5月,审计署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亚洲审计组织第五届大会和第四次国际研讨会;——1991至1993年中国是亚洲审计组织的主席国,目前已连任五届亚审组织理事会成员,并已成功申办2006年第10届亚洲审计组织大会,将于会后成为第10届亚洲审计组织主席国;——1996年5月,亚洲审计组织公共工程项目审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1998年9月,北京成功举办了亚洲审计组织第26次理事会会议;——2000年6月,亚洲审计组织社会保障审计研讨会在北京举行;——2000年10月,在泰国召开的亚洲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中国当选为主席国,李金华审计长当选为主
    2023-04-24
    31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两种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相比,增加了第三项和第四项,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要注意了。二、校车、客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也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
    2023-02-15
    100人看过
  • 审计署关于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的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审计署文号:审办发[1999]88号发布日期:1999-9-7执行日期:1999-9-7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的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授权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审计署应按照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授权审计事项。第三条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实行归口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则。年度中一般不办理授权。第四条中央审计项目只授权给省级审计机关,不直接授权给地(市)、县级审计机关。第五条审计署授权给省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事项,由省级审计机关直接进行审计或统一组织审计,并直接对审计署负责。省级审计机关不得将审计署的授权项目向下转授。第六条审计署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对中央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的,不受已划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和审计分工的限制,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授权审计事项。第七条下列属于审计署审计管辖范围的中
    2023-04-24
    120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务会计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2010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1
      审计机关从下列方面调查审计需求,初步选择审计项目:(一)国家和地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二)政府工作中心;(三)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四)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的事项;(五)有关部门委托或者提请审计机关审计的事项;(六)群众举报、公众关注的事项;(七)经分析相关数据认为应当列入审计的事项;(八)其他方面的需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1条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9条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7条有规定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四条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审理机构审理时,应当就有关事项与审计组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必要时,审理机构可以参加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的会议,或者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