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的受理与立案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09:14:46 233 人看过

1、概念不同。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是人民法院对控告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

2、时间不一样。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7天。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3、条件不同。立案的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民事诉讼立案则必须受理在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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