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7:50:29 248 人看过

一、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对于接受虚假债权的当事人,了解司法实践中虚假债权转让的处理方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虚假债权转让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1、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2、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

3、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

4、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欺诈而致合同可撤销,同时亦构成侵权,受让人可选择请求方式。

二、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再订立合同,故受让人往往并不按银行实际变现数额来请求,而是按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来认定虚假债权数额。在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的情况下,受让人则主张银行接受了以物抵债,如未明确约定按变现价值确定抵债数额,则应视为是对全部债之冲抵。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起纠纷。

3、真债权假合同。银行在转让债权时,债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因借款合同等手续欠缺而伪造合同等借款手续。受让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不予认可,或即使银行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真实存在的,受让人以与转让的合同非同一笔债权之由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而形成纠纷。

4、新贷还旧贷。银行已通过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变更合同,但转让时失误将旧贷手续作为债权依据交付,或旧贷手续本不规范,在审计检查活动中为掩盖不规范贷款,自行划转资金还旧贷,但未订立新的合同,转让时仍将原手续作为债权依据。受让人受让债权后,以手续所表明的债权已清偿之由对银行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后如何偿还债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能部分履行债务吗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原则上属于违约行为。如果债务人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基于诚信原则,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得拒绝。此外,债权人接受债务人部分履行,可能会额外增加一些费用,这些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
    2023-08-12
    209人看过
  • 债权债务中是否存在互负债务
    债权债务中存在互负债务。互负债务是指双方所负债务之间的对价或牵连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履行和同等履行必须具有当事人认可的同等价值。对于付款双方的债务,还应包括原付款义务的延长或变形,特别是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请求权,合同无效或解除后双方恢复原状的义务。虽然抗辩权的同时履行是基于双重合同的义务,但其法律基础在于义务之间的牵连,而原支付义务的延长或变形,即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与另一方主支付义务之间不失去牵连。债权债务诉讼中的证据债权债务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一)身份证明;(二)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三)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四)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五)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六)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七)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八)能证
    2023-07-21
    177人看过
  • 债务转让是否必须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债权债务转让具有无因性,即债权债务转让不以原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为基础条件,只要受让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案例1994年3月胡某所属的**房地产公司将毛条小区2号楼发包给泾阳县**公司承建,负责人是张某,程某给张某工队供应水暖材料,欠程某水暖款32570元。2000年1月6日张某在该欠条上签注“欠款同意在胡某付款中扣除”;胡某在该欠条上同样签注“同意以张某付款中支付”。因付款发生争议,程某将胡某起诉于法院,要求胡文支付欠款32570元,并委托本所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关键点本案争议很大,主要争议是:1、2006年1月6日张某与胡某签署的债务转让协议,是其个人行为,还是张某与胡某分别代表的泾阳县**公司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职务行为?2、债务转让协议是否有效?法院一审判决结果本案经秦都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认为:原债务人张某欠原告程某水暖材料款32570元。20006年1月6日,张某与胡
    2023-06-13
    250人看过
  •  债务人获得债权人许可转让债务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时,保证人需要经过书面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同意,只有经过双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才会对保证人产生法律效力。这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也要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的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期间债务人转移债务的,不仅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也需要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只有经过双重同意的前提下,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才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这是为了保障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如果允许债务人在没有经过保证人的同意转移债务的,那么可能出现转移债务的第三人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那么会
    2023-08-29
    438人看过
  • 合同转让中的债务参加与债务并存
    一、什么是债务参加和债务并存?合同义务移转可以分为两种,广义的和狭义的。广义的合同义务移转包括两种情况,即债务承担和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准确的说来,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真正意以上的合同义务的移转。因为,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协议仅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另一方面,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非合同当事人,如果当第三人履行不当或不履行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提出请求,因为,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并没有退出合同关系,他才是真正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合同的义务。所以说,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下,债务并没有真正的移转,从狭义的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并不是一种合同义务的移转。这么说来,合同义务的移转就是债务承担。即
    2023-02-17
    358人看过
  •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是否生效
    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该债权转让行为是双方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依法生效,但是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转让有其他债务人可以抵消吗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回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
    2023-08-04
    6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债务人存在债务时可以转让债权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债务人存在债务时可以转让债权,但如果转让债权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权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股份转让存在债权债务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股份时,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的,并且受让人知道原股东没有如实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受让人或者原股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 存在不存在的债权债务一定要转让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1
      不存在的债权债务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成立要件是: 1、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协议一致; 2、转让的债权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3、转让不改变债权债务的主要内容; 4、转让的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同意; 6、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 债权转让债务人找不到该怎么办债权人债务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4
      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可以口头通知,也可以书面通知,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如果口头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可以挂号信邮寄给债务人,并且写明为债权转让通知,可以说明已经通知到债务人,债权人已经完成通知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债权债务转让存在哪些风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6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