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确定土地使用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06-20 23:32:37 109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且还会设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地方的土地管理,也进行地方的土地使用权确认。

谁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户土地确权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谁
    一、农户土地确权后所有权使用权归谁所有权属于国家或农民集体,使用权归确权人。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不存在所有权问题,因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并不是个人,承包权不能继承。二、农村土地确权后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实行土地转包经营制度的土地是耕地,法律和有关政策对转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
    2024-01-02
    3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印花税谁来交纳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印花税谁来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印花税由受让方来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受让方申报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契税一般按照总价3%,印花税按照总价万分之五交纳,完成纳税义务,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法有:1.协议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2.招标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3.拍卖出让。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三、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向哪里投诉举报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2023-08-25
    243人看过
  • 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
    1、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小区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确定商品房或住宅小区的地皮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购房个人的。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
    2023-08-05
    329人看过
  • 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分类。
    一、确定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居住地;50年的工业土地;教育.科技.文化.健康.体育用地.50年;商业.观光地40年;综合性或其它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分类。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获取方式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国家作为土地拥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国家。在本质上,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将国有土地按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用途及其它条件,允许土地使用者拥有.使用.进行管理。(2)划拨土地使用权:指土地使用者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的或无偿取得的、无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配的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此外,土地使用权也可转让.出租及抵押,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具体认定。
    2024-01-26
    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谁是承担人、怎么确定?
    一、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二、征收方式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
    2023-02-13
    287人看过
  • 为什么要土地确权,由谁来确权及如何确权
    为什么要土地确权?由谁来确权?对哪些土地确权?如何确权?我们来看一个时间表: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目前已进行了四个阶段:2009年至2010年以村组为单位,以8个村为试点,探索整村推进;2011年至2013年以乡镇为单位,在数百个县开展试点;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间,2014年以县为单位,首次在3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目前已进入到第四个阶段,新增9省份纳入到“整省推进”的试点中来。1、按部就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各个省市都有时间表,毕竟,我国是泱泱大国,960万平方千米的面积,是需要花时间。况且,各省市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因此土地确权的时间表和执行表也不一样。农业部说了:将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为什么要土地确权为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顺农村现有产权关系。只
    2023-11-27
    462人看过
  • 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
    (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二)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签订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新开垦土地,应按原土地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经依法批准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同
    2023-04-05
    307人看过
  • 谁来负责处理土地确权纠纷
    一、谁来负责处理土地确权纠纷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争议案件。《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二、土地确权需要多久土地确权需要1-3个月,土地确权证一般由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管理,权利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人员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上交当地的
    2023-07-25
    4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多少年?
    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集体土地分好几类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类《民法典》中对耕地草地林地规定如下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
    2023-04-16
    261人看过
  • 资产评估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谁确定?
    一、资产评估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谁确定?资产评估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由出让方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二、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的义务1.出让方的权利义务出让方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两项:一是受让方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二是受让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予以
    2024-02-08
    472人看过
  • 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一、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开荒土地使用法规定开荒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将一些荒山开垦出来供自己生产作物等。二、土地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的相关规定(一)1、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队无权收回,要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才有权收回2、居委会以村集体的名义收会荒山的,要有合法的理由,并且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不能破坏林木、果林、耕地3、开发的山地,如果现在是耕地,则要补偿你开垦所需的合理费用,如果是林木、果园则要赔偿你林木、果园的合理损失,但应没有承包合同或其它合法证件,补偿可能会相对市场价格要少4、地上附着物在没有确定归属人前,不得破坏、占用,否则以非法占有论处5、任何单位或个人,甚至相关权力机关不得侵犯合法的劳动成果,否则
    2023-04-13
    395人看过
  • 谁来承担厂房租用土地使用税?
    一、谁来承担厂房租用土地使用税?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交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也就是说,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缴纳。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二、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怎么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
    2023-04-18
    204人看过
  • 出租车库土地使用税谁来缴?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我国的土地使用税只在城镇以上的地方收缴,不同类型的土地的土地使用税的收缴方式、计算方式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出租车库土地使用税谁来缴?一、出租车库土地使用税谁来缴?出租土地是由出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来说,使用土地建房出租、出典的,房屋出租人、承典人为纳税人;出租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租典纠纷尚未解决的,由房屋代管人或都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很多出租方都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方来缴纳,这个是商业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对税务机关的执行没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缴纳,那由出租人先缴纳后再向承租人收取。二、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每
    2023-04-19
    405人看过
  • 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谁来交续期费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费由土地的使用人交纳。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一、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1、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方法如下:(1)可以自动进行续期,否则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2)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023-07-21
    2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权谁来确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6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 土地使用权中女方土地地确权归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离婚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获得土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属于女方。理由及相关规定如下:一【理由】【离婚后的承包地受法律保护】不论是在《婚姻法》还是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属于本人承包
    • 闲置土地使用权谁来回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1
      闲置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回收。
    • 土地确权是由谁来确权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测量工作,主要是测量地块的空间位置、面积、权属等信息,测量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技术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需要更高效的组织和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测量工作,应有县级政府农村经管部门、乡村干部、农户、测绘公司共同配合完成。其中,县级农村经管部门是组织推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体,应做好宣传动员与组织协调工作,并对测量过程中所出现的政策和组织问题予以解答。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谁确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法律确认。《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