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21:26:35 203 人看过

一、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是什么?

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管理,有效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适用本办法。

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达成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和民事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和合同相对人签订的契约性法律文件。

第四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禁止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部门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五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合同风险评估制度和报告审批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包括:

(一)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

(二)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合同;

(三)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合同。

第七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明确具体负责合同谈判、起草、履行等事宜的承办机构和承办人。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承办机构为具体负责合同承办工作的主办部门;以市政府部门、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所属具

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承办机构为其负责合同签订具体

工作的内设或下属机构。

第八条承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合同项目的调研、评估,提出初步意见;

(二)审查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

(三)负责订立合同的协商与谈判,合同文本的拟定与修改;

(四)负责将合同文本等资料报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根据审查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六)负责合同的履行;

(七)负责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八)负责保管合同文本及与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按规定整理、移交。

第九条市政府法制机构是合同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报送的合同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二)指导或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三)审查备案合同;

(四)监督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中产生的风险,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提交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一般应当在收到合同文本草拟稿以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审查意见书。

承办机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书的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文本一般应包括合同标的、权利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主要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仲裁的,应当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

第十二条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立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应当经本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立项;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合同的,还应报市政府审批同意。

(二)谈判、协商。承办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与合同相对人进行谈判、协商。

(三)合同文本拟定。承办机构根据谈判、协商结果拟定合同文本。

(四)审查。合同签订前,承办机构应当将合同文本及有关合同相对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知识产权状况调查材料,合同谈判、协商材料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机构意见,合同订立依据,批准文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等材料报送审查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五)报批。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同,由承办机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批准。

(六)签字和盖章。合同应当由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其他人员签字的,应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签字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合同订立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房产、地产以及重要办公设施等需要出租、出借的,由管理、使用该项资产的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合同的承办机构报请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并履行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程序后,由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和承办机构共同与合同相对人签订出租、出借合同。

第十五条重大合同签订前,承办机构应当组织对合同签订的风险评估,重点从政治、经济、环境、法律、社会稳定等方面对合同签订和履行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承办机构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后,承办机构应当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合同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机构应当提出相应对策或者建议,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解除权、违约责任追究权等法定权利:

(一)出现不可抗力;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修改或者废止;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四)合同相对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以及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合同相对人预期违约;

(六)其他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形。

第十九条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承办机构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合同审查机构。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承办机构应及时与合同相对人进行沟通,查明情况,客观评估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可能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权益造成重大损害或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承办机构应及时向签订合同的机关事业单位书面报

告,并抄送合同审查机构,同时做好风险防范应对工作。

第二十一条合同纠纷应当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经协商、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承办机构应当全面收集证据,按照诉讼时效的要求以及仲裁、诉讼规则做好应对工作,防止因应诉不当导致败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承办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放弃属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一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办机构应及时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

承办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的重要程度,设定合同文件资料的保管期限;一般合同的文件资料应当保管10年以上,重大合同的文件资料应当永久保存。法律、法规、规章对合同文件资料的保管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应当归档保存的合同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一)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原件;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变更协议;

(三)各种批准文件;

(四)合同前期谈判过程中的背景资料、往来函电、会谈纪要及与合同签订有关的传真、录音、录像等;

(五)其他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签订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对签订合同

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督促其纠正;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市政府研究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一)按规定应当报送审查的合同,承办机构未报送的;

(二)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即签订合同的;

(三)不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

第二十八条承办机构、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签订合同的;

(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利益的;

(三)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超越职权,导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遭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未妥善保管合同资料、档案材料,导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诉讼或仲裁中败诉的。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单位要同时加强对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签订合同的监管。市属国有独

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备案;主业内的重大投资和非主业投资合同应当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签订,其合同文本由签订合同的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第三十条各市区和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威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细节?

1、合同中必须明确价格和增值税额

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是完全不同的。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其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很大的。

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营业税时代:旅店(一般纳税人)向客户(一般纳税人)收取住宿费10000元,缴纳营业税额为:500元,企业收入为:10000元。客户:费用10000元。

增值税时代:增值税:566元,收入:10000-566=9434元。客户:进项税额566元,费用9434元。

分析:之前甲旅店开具的是营业税发票,客户不能抵扣其增值税,客户通常是不支付营业税款的。营改增之后,客户因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就如例子中所述的,虽是和营改增之前一样价格的住宿费,营改增之后对客户而言真实花费比之前打了94折;而旅店收入却减少了566元,不调整价格的话,对旅店业绩打击太大。此时甲旅店就必须要与客户沟通协商或修订合同条款以明确服务收费和增值税款。

2、增加双方详细信息栏

营改增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合同双方名称、地址等的企业信息准确性要远高于原来的营业税开票要求。吸取之前营改增的发生错误的教训,很多纳税人存在给对方开票时名称写漏了字、纳税人识别号没给销售方业务员不得不再次催问客户等情况。营改增后,财务部工作可能更加繁忙了,为了自己省事,也为了让客户不麻烦,在签订合同时就增加双方详细信息栏。

要求买方在合同签订时就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放在详细信息栏,避免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出现错误。

3、合同中描述清楚不同税率服务内容

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所有业务都纳入增值税范围了,此时同一家公司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的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清楚地根据交易的实质描述具体服务内容,以免到时候与税务机关对不同税率服务的实质内容和金额产生争议,带来税务风险。

4、提前筹划跨期合同

此次营改增来的比较急,营改增之后很多的合同处于执行期,这就造成很多合同跨期。此时企业抓紧找对方沟通营改增后税金承担方式等合同细节。因为按照以往经验,营改增之前的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是以开具发票的时间点来把控的,此时不妨跟对方沟通由于营改增后税率变动较大,签订补充协议规避因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负损失。

5、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细节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服务的范围大幅增加,很多的业务可能是跨境服务。这样履约地点、履约方式、履行的地点决定了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境内单位在境外建筑服务、文体业服务是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此时企业在合同中应对履约地点、期限、方式等进行明确,以便税务机关审查时能够准确认定是否符合免税政策。

6、修改发票、付款时间条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对受票方造成法律和经济损失。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采购合同中增加“取得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才支付款项”的条款,规避提前款项支付,后来发现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发生。

合同是契约关系的实体化,它会严格限定交易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获取酬劳的办法,对交易双方的行为都起着一定的约束作用,因此,合同要求是非常严谨的。当然,针对不同的公司或是事业单位来说,相关合同管理的规定也会有所不同。上述我们介绍了威海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细节问题,希望可以为大家提供参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广州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取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三条收取保证金的单位应接受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投诉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新闻单位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规定收取保证金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处理:(一)超越权限擅自设立保证金或不按规定范围、标准收取保证金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将违法所得的保证金如数退还缴交者;无法退还的,上缴同级财政。(二)已按规定完成保证事项,仍扣押保证金的,给予警告、责令其退还保证金,并向缴交者支付拖欠金,每拖欠1日按应退保证金的2%计付。(三)退还保证金不按规定同时退还利息的,责令限期退还利息。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理:(一)不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二)将保证金挪作他用的。(三)不按规定将抵扣的保证金上缴同级财政的。第十六条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2023-06-06
    220人看过
  • 沈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文号: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发布日期:1997-10-15执行日期:1997-10-15失效日期:2002-4-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确认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变更、注销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事业单位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市、区、县(市)机构编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级登记机关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登记管理。区、县(市)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由区、县(市)登记主管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登记主管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告。第四条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第五条各级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实施监督检查。第六条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
    2023-06-07
    313人看过
  •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暂行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1993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条为了贯彻《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有关部上海市人民政府1993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条为了贯彻《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全市统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部队在沪机关、事业单位(国家明文规定不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的单位除外)的工作人员,离休、退休人员以及按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退职的人员,均属于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范围。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项目为:(一)按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计发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生活费;
    2023-06-09
    186人看过
  • 物业管理的上级机关是哪个单位
    物业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是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1、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3、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4、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
    2023-07-06
    72人看过
  •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发布日期:1998-09-01注意:至今没有修改。《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省长李春亭一九九八年九月一日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有效控制消费基金增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按规定应当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适用本办法。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基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职工工资支出的专项资金。凡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劳动报酬均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范围。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统计、人民银行及有关商业银行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
    2023-06-10
    81人看过
  • 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是指由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在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或特殊岗位,以及少量因编制紧缺而招用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在编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行政管理、涉密、财会、法人代表等岗位不得由编外人员担任。退休人员(除高级专家外)、辞退(解聘)人员不得聘为编外人员。一、编外人员是什么意思编外人员是指未进入编制的人。是指在很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因为出现了原有工作人员难以承担的工作量,那么该单位就会在编制以外招聘员工,这些人就统称为编外人员。编外人员在政治、经济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员工,属于单位里的二等公民。一些编外人员即使比正式员工干得更好,也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相同待遇,不合理的机制恰恰给单位的管理带来更多的麻烦。二、南宁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构成:(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在职人员按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
    2023-04-05
    391人看过
  • 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物业管理的日常管理,促进物业管理有序发展,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市范围内经营物业管理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分为专营企业与兼营企业。专营企业是指以物业管理为主营项目,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兼营物业是指以其他经营项目为主,兼营物业管理(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兼营物业管理),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第四条专营企业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资质等级。兼营企业暂不定资质等级。专营企业中未实际实施物业管理或者不够等级条件的也暂不定资质等级。第五条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崇明县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各区县房管部门)是本区域内物业管
    2023-04-22
    402人看过
  • 2015年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上海从2019年1月开始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6月20日支付。上海2018年底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每月基本养老金。具体方法如下:一是每人定额增加60元;二是综合缴费年限(包括缴费年限)和平均养老金水平两个因素,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班级)对应的2018年12月的职务(班级)人员平均养老金基数,每月增加3、6%。此外,为了体现对老年人的关怀,上海市今年将继续增加2018年底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老年人将增加20元。烟台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全部退休人员的总体调整水平为4.5%,共惠及烟台市77万退休人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企业退休
    2023-08-18
    27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已经2005年7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月八日重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根据《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处主城九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主城九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按属地化原则,执行当地的住房补贴标准。第三条住房实物分配系指职工(含配偶)通过下列形式取得住房的行为:(一)购买或租住单位自管公房、房管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二)享受经房改部门批准的集资合作建房、资助购房;(三)享受单位组织委托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四)享受单位组织购买并享受单位补贴的经济适用住
    2023-04-22
    76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管理困境的思考
    郭淑娣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管理存在如下问题:(一)奖惩制度未落实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后,为了生存和发展,自主建立了一套严密的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然而在机关、事业单位,由于从某一个单位来讲,合同制工人的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大多又担任工勤人员职务,一般来说单位没有制定什么奖惩制度,这就使得合同制工人的奖惩出现了真空现象。一些单位在合同制工人出现问题之后,才四处寻找惩处依据,结果翻来找去,只找到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公务员有严格的监察制度,事业单位干部也有国家规定的纪律约束,唯独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却无据可依。(二)社会保险政策不配套《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照此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也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如此一来又引发了另一场矛盾:即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的政策“撞车”现象。目前
    2023-06-08
    155人看过
  • 上海市事业单位不续签合同是否有任何赔偿
    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合同是否有任何赔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时终止4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劳动合同应当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工资支付一个月。超过半年的,不足半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补偿。(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不予赔偿。(2)用人单位减少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2023-05-07
    414人看过
  • 威海市港口与货主码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四章安全生产第五章罚则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港口与货主码头管理,合理利用岸线资源,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港口,是指供通商船舶进出、靠泊和作业的专门从事经营业务的港口。本办法所称货主码头,是指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生产及后勤服务的码头或浮筒、装卸平台、水上过驳平台等设施。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港口与货主码头的规划建设、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活动。军港、渔港码头从事经营性港口业务的,适用本办法对货主码头的有关规定。第四条威海市交通委员会是本市港口与货主码头的主管部门,市航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航管局)具体负责港口与货主码头的行业管理工作。各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航运管理机构按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港口与货主码头的管理工作。计划、规划、物价、工商、土地、建设、海洋与水产、港
    2023-06-08
    420人看过
  • 威海市办理韩国签证须知
    商务签证商务签包含商务普通签、商务一年多次签商务普通签签证有效期:90天签证停留期:30天所需资料:第一次办理韩国商务签证须知1.申请人签证申请表(包括照片1张,个人简历)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在职证明资料原件(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能确认每个月工资收入入账事实的6个月以上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工资部分用下划线表示)其中一项)4.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6.邀请函原件(须含有详细邀请事由,回国保证等内容)7.纳税事实证明、印鉴证明原件8.事业者登录证明(非营利法人-固有号码证)9.能够证明商务目的的有关材料或介绍材料(采购合同,项目发展意向书,提货单等其它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LC复印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业绩确认书等)第二次以上办理韩国商务签证须知1.申请人签证申请表(包括照片1张,个人简历)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
    2023-05-10
    162人看过
  • 上海市-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从1997年10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的全民、集体编制事业单位中,非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和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单位的性质不变。参保的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项目和内容,与《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城镇企从1997年10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的全民、集体编制事业单位中,非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及其在职人员和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单位的性质不变。参保的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项目和内容,与《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住院医疗保险和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医疗保险相同。参保事业单位按照分批实施的原则,认定一批,实施一批。参保事业单位的认定工作,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参保事业单位经认定后,应当自被认定之月起登记并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023-06-09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福州市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事业单位机关聘用制员工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未作规定的,能够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 事业单位签订了10年合同,合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0-07
      在法律层面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设定是合法的。至于合同的时长,既可以设定为相对短暂的周期,例如半年、年度或两年,也可涵盖较长期限,比如五年、十年乃至更长的时间跨度。无论合同期的长短如何变化,其开始以及结束的日期都是固定不变的。至于具体的期限数值,则应由当事双方依据他们各自的工作需求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与协商。
    • 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具体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北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参照《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为了保证工作人员赴外省市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
    • 2015年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上海从2019年1月开始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6月20日支付。上海2018年底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每月基本养老金。具体方法如下:一是每人定额增加60元;二是综合缴费年限(包括缴费年限)和平均养老金水平两个因素,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班级)对应的2018年12月的职务(班级)人员平均养老金基数,每月增加3、6%。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