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确定过户的车辆符合重新上牌的所在地的二手车年限以及排放标准。
目前全国各地标准不一样,大城市高排放的车不发牌照,确定可以接收再去办理购买手续,否则上不了户麻烦。(2016年起,佛山市已全面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办理流程
1.先到交易市场交纳应该交的二手车交易税并拿到交易税发票。
2.带上交易税发票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去提出此车档案和去国税提出此车的购置费档案.之后去保险公司和稽征所办理保险单和养路费的变更通知单。
3.把以上全部提出的档案带回你要上户的车管所和稽征所.国税。
温馨提示:异地购车首先确定您意向选购车型是否符合您本地的环保及入户标准。
办理地点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电话:0757-82962829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南海车管所
电话:0757-86252509
地址: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交警大队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车辆要进行评估,评估费一般按评估车价的1%-2%收取,其它费用是车牌、行驶证及注册登记证等换证及变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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