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权属于哪些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4 20:40:08 296 人看过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不满意时,可以提起上诉。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不满意,他们可以提起上诉。可以提出上诉的主体包括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等。

对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时,有权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无法提出上诉的,其上诉权消灭。因此,当事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规定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不满意时,可以提起上诉。上诉的主体包括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时,有权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无法提出上诉的,其上诉权消灭。因此,当事人对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规定是: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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