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8:55:16 165 人看过

1、土地使用税滞纳金等于税款乘以万分之五乘以滞纳天数。

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3、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等于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乘以适用单位税额。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注: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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