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6 22:00:19 247 人看过

类似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首先,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碍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使用暴力和威胁,而拒绝执行判决和裁定罪不需要这种方法。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的程序

1、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2、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法院受刑事自诉案件后,准备开庭事宜。如向被告人送达自诉状或口诉笔录副本,确定开庭日期,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出庭,公开审判的应先期公布有关事项等。

4、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5、在宣判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双方当事人和解后,自诉人可以申请撤回自诉。对申请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准许,记入笔录并通知双方当事人结束诉讼。

6、庭审结束,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进行刑事自诉时,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同时刑事自诉案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超过追诉时效的,受害人将丧失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决定自己起诉,为确保胜诉的概率更大,建议可先行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若因对于诉讼程序不熟等原因,担心胜诉几率低的,最好直接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
    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这方面、犯罪主体不同:其一、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且行为人侵害公务人员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后者依法执行公务期间,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可以是能够损害法院裁判约束力、权威性的任何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等。而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不要求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期间;其二、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或者依照法律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本条(妨害公务罪)与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比而言,前者应系普通法,后者应系特别法。故对这类案件应该依本法第313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依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主体是有执行法院判决书、裁定
    2023-03-26
    397人看过
  •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例分析与评析
    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有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与其它犯罪事实的认定情况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1)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当事人以暴力阻止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其暴力程度应以造成轻伤害为限度,如果行为人在抗拒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将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甚至杀害的,则
    2023-07-03
    235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有什么区别
    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不同: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且行为人侵害公务人员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后者依法执行公务期间,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可以是能够损害法院裁判约束力、权威性的任何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无理取闹等等;而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不要求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期间;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或者依照法律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首先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手段必须是暴力、威胁,这是宪法规定的犯罪所不具备的。一般认为,对执行人使用暴力的目的是阻碍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人定罪比较合适。一、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不执行怎么
    2023-03-02
    429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有没有区别
    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不同:(1)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等;.(2)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或者依照法律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起诉可以由受害人或者司法机关起诉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了部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自诉程序进行追诉,明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可采取公诉与自诉并行的方式。《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2023-07-24
    484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有没有区别
    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不同:(1)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等;.(2)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或者依照法律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一、拒执罪立案后可以撤案吗2022年拒执罪立案后不可以撤案。犯罪一旦构成具有不可逆性。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宣告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行为主体,必须是应当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人;2、行为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3、行为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前实施隐藏
    2023-04-10
    60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相同点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公务罪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表现在:其一,两者可能是妨害国家机关正常行使职权、发挥职能的行为;其二,二者都是故意犯罪,且都有可能存在对抗国家公务活动的故意;其三,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时,其客观行为表现就与妨害公务罪完全相同。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这方面、犯罪主体不同:其一、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且行为人侵害公务人员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后者依法执行公务期间,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可以是能够损害法院裁判约束力、权威性的任何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
    2023-03-21
    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分析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类似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首先,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碍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使用暴力和威胁,而拒绝执行判决和裁定罪不需要这种方法。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8
      因为人民法院查封财产,同样是对被查封人给出的法律判决,而被查封人故意毁损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所以就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
    • 如何区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0
      因为人民法院查封财产,同样是对被查封人给出的法律判决,而被查封人故意毁损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所以就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到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 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但是,往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当事人用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通常认为,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7
      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这方面、犯罪主体不同: 1、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且行为人侵害公务人员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后者依法执行公务期间,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可以是能够损害法院裁判约束力、权威性的任何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等。而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不要求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期间; 2、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