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撤销土地经营权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8 21:29:56 164 人看过

撤销土地经营权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销了土地经营权证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该在撤销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如果申请了复议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2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撤销验收材料的行政诉讼时效
    一、撤销验收材料的行政诉讼时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二、行政案件再审审查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
    2023-06-06
    126人看过
  • 什么是诉讼时效,关于行政诉讼时效有何规定?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不是处罚权利人不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行为,更不是保护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而是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律师补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行政诉讼程序给予法律救济的最长时间限制。作为法定起诉条件之一,起诉期限不仅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权能否有效行使,而
    2023-05-07
    433人看过
  • 什么叫行政诉讼时效,什么是行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行政诉讼时效不作具体规定或者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其具体行政行为一直或较长时间处于可受追诉的不确定状态,不仅在证据的取得上有一定困难,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而且不利于保障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开展,影响正常的行政管理程序。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所谓“知道”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这里的内容应包括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也不仅仅是行政机关简单的决定、批准、审批、处罚内容,这里的行政机关的内容应当包括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这样行政相对人才能真正
    2023-08-05
    256人看过
  • 政府权有直接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
    对于自己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可否以填写有误解等原因直接予以注销或变更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其它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县级人民政府无权直接注销或更正其为农民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调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设立,是一种合同授权,村民必须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一旦合同生效,
    2023-08-17
    55人看过
  • 申请撤销区政府《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行政复议案例
    [案情]某年12月,某村从已经被周某等18户老农户承包的土地中,擅自发包100余亩给外地迁入的新农户。随后,区政府给新农户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周某等老农户认为区政府给新农户颁发土地证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已经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区政府又给老农户颁发了争议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未对原发给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出处理,造成了有争议的土地上新、老农户同时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局面。周某等老农户于2002年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区政府给新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经审理,以区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根据《行政复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决定,责令区政府在30日内依法明确有争议土地的合法经营权主体,并对原颁发给新、老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出处理。[评析]本案涉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2022-11-09
    38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最新规定(拆迁的行政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自2018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该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同时废止。其中,新的司法解释对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情况下起诉期限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将之前的两年期限修改为一年,这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或多或少地产生了影响。由于部分行政相对人未能及时了解到法律规定的变化,导致错过了起诉期限;还有一部分是由于行政行为发生在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而这一修改导致行政相对人对自身剩余的起诉期限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今天我们给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恰能够反映出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后者遇到的这一问题两级法院的不同处理态度。办案经过这个案件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在代理贵州省修文县土地征收系列案的过程中
    2023-05-05
    310人看过
  • 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时效问题规定是什么?
    一、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时效问题规定是什么?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时效问题规定是:需要在六十日之内提起行政复议。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1、独立复议原则。复议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公正
    2023-06-15
    375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讼费?
    相关律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
    2023-02-24
    109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请求撤销房产证登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之内,诉讼时效应该从当事人知道房管局出具了房产证以后开始计算,但一般情况下,应该先向房管局提出撤销房产证登记的请求,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请求房管局撤销房产证。房产证可以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申报不实的;2、涂改房屋权属证书的;3、房屋权利灭失,而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权属注销登记的;4、因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房屋权属登记不实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5-04
    3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后裁定是否可被撤销?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2、起诉人无原告的;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由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7、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8、起诉人重复起诉的;9、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10、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11、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8
    282人看过
  •  撤销行政诉讼决定
    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且申请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且申请时间在行政诉讼期间且经法院裁定准许,才能撤回起诉。若受到威胁、恐吓或贿赂而申请撤诉的,将不被认可。以下条件满足时,才能撤回起诉:(1)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且该申请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任何原告因受到威胁、恐吓或贿赂而申请撤诉的,都不被认可;(2)原告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在行政诉讼期间,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3)原告申请撤诉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和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的撤诉申请,应予准许,否则,将不允许撤诉,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行政诉讼撤诉攻略行政诉讼撤诉攻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或被告有可能会提出撤诉申请。撤诉通常是指原告或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或反诉。那么,如何进行行政诉讼撤诉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
    2023-11-14
    315人看过
  • 撤销权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1、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2一般情况下,撤销权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可撤销之日起计算,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而在权利人作出的行为是受胁迫的时候,自胁迫终止之日起计算;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撤销权行使的情形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具有以下情况的时候,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1、作出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的;2、行为实施后对双方显失公平的;3、行为人作出行为的时候是受欺诈、胁迫的;4、对方基于乘人之危而迫使行为人作出行为的,是可以撤销的。二、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2023-02-17
    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撤销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商登记撤销行政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多久6个月内提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一般审限多长时间行政诉讼如果是一审的,普通程序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45天。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
    2023-07-03
    462人看过
  • 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规定是什么
    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规定: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主要程序如下:初始土地登记(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
    2023-06-15
    4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时效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1、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
    • 撤销土地证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2
      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土地使用权证撤销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2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撤销林权证的行政诉讼效力怎么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行政诉讼是如何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中,如果原被告双方就同一土地拥有两份相冲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且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都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先到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权属,权属确定后,才可以就土地承包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2、如对县级人民政府的颁证行为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应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到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