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人调解承担担保债务如何实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1-26 17:24:14 333 人看过

一、主债务人调解承担担保债务如何实现

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担保债务由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如果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个人债务纠纷诉讼中证据的收集

到法院起诉解决债务纠纷的,如果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合同证明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你们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所以,遇到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千万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够作为证据的东西是很关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保证债务的承担?
    担保债务的形式如下: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2、按份共同保证。即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3、最高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总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贷款合同和商品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限额内交易,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4、一般保证。保证债务的承担1、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2、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指
    2023-07-02
    264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实现担保权?
    债权人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或经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仍不能完全履行,债权人就可以依担保合同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或将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变现债权人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或经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仍不能完全履行,债权人就可以依担保合同向担保人主张担保权,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或将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变现偿还,或扣除或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债权人在主张担保权的时候,可以与担保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或依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3-06-09
    361人看过
  • 债务纠纷调解中有人担保如何处理
    法院在对当事人的债务纠纷进行调解的过程中,有第三方案外人自愿为债务人提供履行债务担保的,由双方当事人与担保人自行约定,法院不得干预当事人之间合法的民事活动。但无论双方当事人与保证人如何约定担保责任,担保人都不能进入诉讼,成为当事人。不过,法院可以审查担保人的资格与能力,并告知担保人担保的法律后果。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如果被保证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的财产。
    2023-05-01
    461人看过
  •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担保人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变更。1。债权人变更。债权变动,即债权转让,是指主合同当事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其债务仍由自己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改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不增加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不增加,因此《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规定,担保债权同时转让,担保人应当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但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按照其规定,本次主合同变更无需经保证人同意,变更后保证人必须继续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债务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当事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其应当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导致无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这无疑加
    2023-05-08
    417人看过
  • 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一、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方式:1.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对主债权债务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出变更,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债权债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债务人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债权债务内容,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按照如下规则确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1)债权数额变更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2)履行期间变更的:仍按照变更前的债务履行期限确定保证期间。即保证期间仍自变更前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担保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
    2024-03-26
    461人看过
  • 债务人将债务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在担保关系中,只要债务人不变的,担保继续有效。但是,如果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对新的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起诉追偿获准俗话说,诚信是金。请求朋友为自己向银行贷款作担保时信誓旦旦,到还款时逃之夭夭。无奈之下,朋友之间公堂相见。近日,广西宜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作出宣判,被告彭金依偿还原告覃超平55296.68元。2010年12月6日,覃超平向农行宜州支行出具担保承诺书,承诺为彭金依5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2011年2月15日,彭金依与农行宜州支行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彭金依向农行宜州支行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按季付息,到期还款日为2013年2月14日,当日农行
    2023-07-24
    199人看过
  • 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还的债款如何承担责任
    一、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还的债款如何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做担保人有什么条件做担保人有如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履行担保义务。三、做担保人有什么注意事项做担保人有如下注意事项:1.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
    2023-11-06
    165人看过
  • 拒绝承担反担保债务应当如何解决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可以采用起诉解决。《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台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和解而直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途径。(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
    2023-05-08
    484人看过
  • 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为承担哪种债务
    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是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公司的独立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分别如下:1、公司的独立人格,即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的有限责任,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员工劳动仲裁法人承担还是股东承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劳动仲裁是股东通常是不承担责任的,劳动仲裁的责任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公司股东没有履行出资责任或者侵害公司利益除外。有关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2023-03-25
    365人看过
  • 债务人抵押与他人担保竞合应该如何实现债权
    一、债务人抵押与他人担保竞合应该如何实现债权1、债务人的抵押担保与他人担保竞合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顺序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于债务人提供的是物保,所以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来承担保证责任。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有哪些1、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方式有下列方式:债务人全面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
    2023-06-12
    265人看过
  • 人死亡应该怎样实现债务承担?
    一、人死亡应该怎样实现债务承担?人死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协商方式实现债务承担,具体方式如下:(一)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在生的一方主张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主要分为如下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即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如约定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用死亡方的其他遗产予以偿还。2、夫妻双方实
    2023-04-20
    392人看过
  • 如何理解免责债务承担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含义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三、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一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防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之债务。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采用这种方式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发生效力:原债务人脱离渍的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主债务的从债务也发生转移。四、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与效力(一)免责债务承担
    2023-03-28
    206人看过
  • 债务担保的担保人还债后应该如何向债务人追回
    一、相关法律概念:追偿权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追偿权行使时间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二、追偿范围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三、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民法典规定:“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四、
    2023-03-03
    348人看过
  • 夫妻债务如何认定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下列债务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民法典离婚后不方还债怎么办民法典离婚后一方债务要看是否为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以下这些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023-04-04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主债务人及主债务人不明应承担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4
      1、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债法律如何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1、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以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
    • 商务担保期间个人债务如何承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6
      1、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 (1)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 (2)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2、保证债务,是指保证人根据保证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即当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
    • 并存的债务承担如何承担债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3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在加入债务人时,无需债权人同意,因为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是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第三人加入债务以后,即和原债务人同样,具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
    • 担保人不还担保债务主债人有责任承担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2
      担保人应按照担保形式,在担保的主债权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