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低于出资额合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07:17:27 467 人看过

关于股权低价销售是否合法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境分析。

1.在国有股权转让领域,交易价格受到严格的制约。

根据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低于评估价值90%的金额出售该类股份。否则,交易将被暂时终止,待相关产权转让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重新启动。如果出现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低价转让现象,那么这种做法就是非法的。

2.对于非国有股权转让(即民营企业)而言,价格并未受到任何限制,因此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在这一环节,股权转让的价格完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双方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申报税费。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过低且缺乏合理的解释,税务部门有权对其应缴税额进行核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没有足额出资会受到限制转让股权吗
    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没有足额出资不影响股东资格。取得股东资格后,他们享有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包括转让股权的权利,所以没有足额出资的也可以转让股权。但是,转让股权时,需要通知受让人。而且即使股权转让,未如实出资的原股东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不可以转让股权出资瑕疵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出资瑕疵不会使得股东丧失股东权利,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8-08
    100人看过
  • 股权出资带来的股权转让
    不是,股权出资是股权转让的一种。通常依不同的标准或从不同的角度,可对股权作以下分类: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
    2023-04-15
    40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出资额折价是不是可以
    一、股权转让出资额折价是不是可以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东之间是不是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并且股东之间转让股东的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
    2024-01-21
    297人看过
  • 哪些属于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情节
    以下是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的合理理由:(一)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二)因未国家政策调整而低价转让股权;(三)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人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2024-05-08
    153人看过
  • 股权低价转让的原理
    平价转让股权指的是股权的转让价格跟原价值一样。具体而言,也就是股权的价格跟公司设立时的价格一样,因此也就不存在溢价的情况,但是平价转让股权依然要缴纳相对应的税费,即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而平价转让跟0元转让是不一样的,依然会受到税法的相关规制。平价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转让个人股权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照,股权转让价格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重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此来看,没有差价就没有个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
    2023-07-01
    13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与股本转让有哪些不同
    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律师解答: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
    2023-04-21
    35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属于股权融资
    股权转让不属于股权融资。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将其股权依法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权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股权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一、股权众筹与非法融资的区别是什么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的方式获得公司股权,并获得未来股权收益。其本质属于股权投资的一部分,而且投资门槛降低,有专业的股权投资平台提供优质项目,减少了投资者的盲目性。股权融资是资本市场上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公司股东为了吸纳企业运营所需的资金而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股权融资的新股东和老股东一样享有公司发展的收益和权力,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公司股权怎么进行融资?公司股权怎么融资,有三种方法可以做到:1、吸收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将募集到的资金投入到他们认为可以赚钱的行业和行业的投资行为;2、私募股权融资。私募融资是指融资人通过谈判、招
    2023-04-10
    10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等同于资产转让
    不是。资产转让的客体为资产,股权转让的客体为股份。资产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股东(出资人)对于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和通过举债所获得的资金来源。股权则不同,它只存在于公司中,不是公司制企业就不存在股份。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是股权,资产转让所让渡的是资产。资产的所有者是公司,股权的所有者是股东。公司有权转让属于自己的资产,而不能转让属于公司股东的股权,否则就是侵犯股东权利的行为。相应地,公司股东只能转让自己拥有的对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公司的资产,否则就是股东对公司权利的侵犯。一旦转让活动被认为是资产转让,就应缴纳营业税,而如果被认定为股权转让,则不需缴纳营业税。因此,一项交易被认定为资产转让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公司或者个人来说利益攸关。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东股权转让吗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合理限制股权转让。基于公司自治与股东自治精神,《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维持和强化股东之
    2023-07-08
    167人看过
  • 如何处理股权投资、股权转让和资产转让
    1、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一)外商投资企业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根据下列规定:1.资产转让所得的处理企业取得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受让人转让的资产,可以按照资产的实际转让价格计入受让人的相关资产账户。因所转让的资产项目繁多,或者转让价格与商誉或者经营活动一并确定,难以单独计算各项资产转让价格的,可以按照转让人账户上相关资产的净值计入受让人的相关资产账户;实际转让的总价与相关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可以作为商誉或经营活动的转让价格。单独列示为转让方的无形资产,自资产转让之日起不少于10年平均摊销。资产转让后企业剩余经营期限不足10年的,在企业剩余经营期内平均摊销(3)税收优惠的处理资产转让后,资产转让双方及受让方的生产经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的,继续原税收处理,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转让方企业在资产转让后改变生产经营业务的,不因资产转
    2023-05-07
    143人看过
  • 股东以高于出资额出卖股权可以吗
    是可以的,股权转让的形式多种多样,具体如下: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一、瑕疵出资的股权
    2023-03-16
    463人看过
  • 土地转让属于股权转让吗
    土地转让不属于股权转让,土地和股权是属于不同的权利。土地转让是指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2023-06-23
    463人看过
  • 没有实际出资股权转让时要收取股权转让款吗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出资的义务也并没有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的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一、股权转让纠纷应如何解决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
    2023-06-27
    180人看过
  • 转让出资不到位的股权之股权转让合问是否有效
    股东出资不到位包括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或者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转让出资不到位股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法律问题,理论和实践中存在无效论和有效论两种观点和做法。无效论认为,股东出资不到位情况下应认定股权转让合同当然无效。股权的原始取得以对公司出资为必要条件。认股人也只有在履行缴纳股款的义务后,才能取得股东地位,才能取得股权。股东出资不到位,意味着其实际上不具备股东资格,不享有股权,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就当然无效。有效论认为应视该公司是实行实缴资本制还是认缴资本制而定。在实行实缴资本制的公司中,股东缴足注册资本后公司才能成立,因此公司成立后,只有出资的认股人才能成为股东,未出资的认股人不能成为股东,其转让股权的行为无效;而在实行认缴资本制的公司中,公司成立时认股人只要实际交付部分出资即成为股东,并负有按约交足出资的义务,股东未按约交足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
    2023-06-09
    305人看过
  • 认缴出资转让股权转让的方法
    一、认缴出资转让股权转让的方法转让或受让认缴出资的股权,最好出让方缴足后再转,这对转让方尤其必要。如受让人未能补缴出资额,公司及其他股东,抑或公司第三方债权人,都可依法主张原出让人及/或受让人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至少在认缴而未出资到位的额度范围内,出让人及受让人都是要承担的。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
    2023-06-0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低于股权转让注册资本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24
      低于注册资本转让股权是可以的,也是正常的,不需要变更注册资本。 这个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注册资本已经到位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是企业是要运营支出的,那么如果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进行转让的时候,公司的实际价值肯定是低于成立时的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低于注册资本转让是合理的。 注册资本认缴未到位的企业,也就是说在成立的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的,本来就是没有到位的,所以转让的时候价格肯定不是按注册
    • 债权转让融资成本要低于股权融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对于融资,可以简单的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股票、债券类融资属于直接融资,相对来说直接融资的成本比较低,但是对企业信用等级要求很高;而通过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属于间接容易,一般成本相对较高,但企业有抵押物,可以达到融资目的,对企业要求较低。
    • 股权转让是不是注册资金低于实际出资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2
      股权转让价格不一定等于注册资本或实际出资。 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本、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大于或小于注册资本、实际出资和公司资产。
    • 外资股权转让后外资股比例能否低于25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导读: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能否使得外资股比例低于25%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 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能否使得外资股比例低于25%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同时《关于加
    • 孩子出资股权转让属于赠与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股权转让给子女算赠与吗要看子女是否支付了相应股权的价款。如果无偿取得的,算赠与。股权赠与是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