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弃耕抛荒耕地和闲置耕地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21:55 438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根据这一规定,弃耕抛荒耕地的,原发包单位(与承包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重新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2、对闲置耕地作了如下规定:

(1)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耕地。

(2)已经办理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国家对耕用土地的规定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另外,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一、农村老宅基地政府收回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二、国家电网占房屋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
    2023-03-30
    155人看过
  • 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年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
    2023-04-01
    429人看过
  • 耕地作为闲置土地征收是否合理
    1、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法律行为,对依法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目前,土地征用一般是指征用。二是耕地作为未利用地征收是否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
    2023-05-08
    277人看过
  • 耕地规定惩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能把耕地拿来盖房吗不可以。1、不能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2、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3、法律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
    2023-07-03
    335人看过
  • 荒地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荒地有耕地占用税吗?这主要取决于这片荒地的性质。只要不是耕地,就没有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
    2023-05-08
    339人看过
  • 耕地个人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的权利归属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土地所有权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具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其中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织移民
    2023-06-03
    423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耕地抛荒有关问题的批复
    福建省土地管理局:你局《关于耕地抛荒有关问题的请示》(闽土籍〔1998〕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初期,虽然为了统一确定调查分类标准,对历史上形成的抛荒地的地类做过规定。但是,自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耕地保护工作,严禁耕地抛荒,并且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将严禁耕地抛荒上升为法律。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因此,任何弃耕抛荒的,不仅不能在土地变更调查和建设用地报批时按非耕地对待,而且要尽快采取措施予以复耕。不得通过土地变更调查改变地类,使弃耕抛荒的违法行为合法化。
    2023-06-10
    368人看过
  • 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收取与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开垦费,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所需的费用。本办法所称耕地闲置费,是指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单位,占用耕地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费,是指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建设用地单位,应当缴纳的恢复土地原状所需的费用。第四条耕地开垦费,由用地单位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时,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按照“收支两条线”的
    2023-06-10
    173人看过
  • 民法典对耕地保护的规定
    1、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3、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民法典对彩礼的规定男女离婚时候是否要退回彩礼,还需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构成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种:1.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
    2023-07-05
    251人看过
  • 耕地可以随意转化为非耕地吗
    1、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不可以随意转化耕地。2、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律师补充: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2023-05-06
    427人看过
  • 征地中耕地、荒地、林地的补偿是否有区别
    全国没有统一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如果您想了解当地征地补偿标准,可以到当地政府网站查询相关补偿文件,查看补偿价格。征用耕地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被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金为待安置农业人口数×每一待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确定。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补偿费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的所有者,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具体补偿标准要因地制宜确定,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动向随时可以关注。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开发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第四十七
    2023-05-08
    229人看过
  • 耕地和荒坡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耕地和荒坡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吗?耕地与荒坡地的补偿标准不同,法律对耕地的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什么是土地征用?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法律行为,对依法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目前,土地征用一般是指征用。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
    2023-05-31
    58人看过
  • 怎样规定耕地征用安置范围
    如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的,房屋征收部门会向被征收人支付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以供被征收人临时安置使用。一、土房强拆的条件房屋被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三)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2023-03-27
    207人看过
  • 保护耕地有哪些措施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耕地质量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碱化和耕地贫瘠化。实现耕地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是确定一定区域内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有针对性、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规范农民耕地保护行为的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和领导,保障耕地保护基本国策的实施。1990年以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建设逐步由点向面、由部门向政府推进。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外,还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耕地保护目前,全国近三分之二的省份建立了地方政府耕地目标责任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后,根据各地区情况,分解耕地保护指标,耕地保护责任制由上级政府和下级
    2023-05-31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对闲置、荒芜的耕地作出了哪些处罚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答:《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并对闲置、荒芜土地作了具体的处罚规定: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的,要缴闲置费,二年以上未用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还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 耕地闲置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1出租或承包给他人耕种是你的权利,政府不会干涉。但如果弃耕和荒芜,正有权进行处罚。2如果土地被征用,政府会给补偿的。补偿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受益。补偿的范围包括:地上种植物和附着物,土地剩余年限的收益。
    • 耕地被征收后闲置三年,农民能对耕地怎么进行那些行动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 关于土地闲置、荒芜耕地、自建房等自建房的,有哪些相关规定制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8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
    • 土地退耕还林耕种荒地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2
      退耕还林合同中粮食、资金补助的给付方式为: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耕土地第一年,该年度补助粮食可分两次兑付,每次兑付的数量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从退耕还林第二年起,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户一次兑付该年度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