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相关离婚案件判决书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法官多久会通知申请人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官一般是十五天会通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局会送达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之后看法院的执行情况再行通知。如果法院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如果法院是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二、开庭后物业纠纷调解的开展情况不顺利怎么办?
开庭后物业纠纷调解的开展情况不顺利的,法院应该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一般离婚判决书多长时间下来
132人看过
-
离婚一审后多久下达判决书,离婚一审和二审有什么区别
169人看过
-
一般开庭审理后多久下达判决书?债务纠纷案
58人看过
-
非法集资一般多久法院审判,判决书什么时候下达
301人看过
-
离婚判决书下达后多少天生效
185人看过
-
一审离婚判决书是在哪一年下达的?
271人看过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
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书下来了,判决书下来了,一般得多久才能判离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5一审一般在3-6个月左右。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
-
宣判后多久判决书下达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4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
离婚判决书下达需要多久,离婚判决书的下达时间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6第一,法院判决书的下达时间,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如果在法院判决前,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提交的
-
法院下达了判决书,一般开庭到下达判决书需多长时间呢?、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
-
一般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开庭后多久判决书会下达多长时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法律意见】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