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物业需要得到多少业主的同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1:54:03 128 人看过

选聘物业需要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物业能处罚业主吗

物业公司无权制裁。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业主采取罚款措施。只有供电人才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向用电人供电,而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尚未选聘新物业公司
    因为原签订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没有续签服务合同,虽然履行物业管理,但因为公司服务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不是具体的业主。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官司,你应按主体不合法,合同到期提出你的意见和申明。但考虑到对方在些服务及管理的现状,可以在你认为或是服务价格合理的范围内接受适当的补交。一、物业公司不要怎么办?可以。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业主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这种选择权体现在选择物业公司,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以及如何与物业公司签约等方面,当然也体现在以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上。二、物业违约没有与业主签合同的后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
    2023-06-20
    70人看过
  • 解聘与选聘物业有顺序要求吗
    没有顺序要求,但是法律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可见,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提出重新选聘或者续聘物业公司的要求。其中,业主大会需要小区50%业主通过后成立。然后,必须满足两个“1/2”同时通过,这时才能再由业委会或者业主大会运行,投票表决,正式启动整个续聘改聘程序。一、业主可以如何参与表决业主大会会议可以
    2023-04-02
    282人看过
  • 需要多少业主同意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委会的注意事项如下:1、筹备组成立是关键环节,业委会委员候选人的确定、头次业主大会召开形式、业主代表的产生都是筹备组决定的。就是说,成立业委会的所有实质性事项都是筹备组操作的,业主大会只是个确认程序;2、业委会成立经常是个利益之争,各个环节都可能受到各种利益体的不正当影响,行政主导模式下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和诡异。业主必须团结一致,有理有利,寸土必争,才能选举出真正自己利益的代言人;3、在房屋没有售完的话,开发商也是业主,也有权参与筹备和投票,此时应对其投票权进行限制,依上海市房地局规定,单个业主投票权不能超过30%;
    2023-02-19
    271人看过
  • 车位改造需要业主多少同意
    如果在车位改造是没声明要收费,那么收费前必须经得业主同意。物业小区内属于业主公共用地,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如果要收费,必须先明示收费后,物业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收取的费用是如何支出的。按照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的司法解释,公共用地改造为停车位,除因增加看管人员、监控设备、公共保险等必要的费用之外,物业公司不能收取其它费用,更不能收取占地费。一、车位有产权吗(一)从土地性质方面看。只要是车位独用的土地,就可以办理产权。独用的土地是商用性质与住宅性质都可以办理产权。但是公用的土地车位不能办理产权。(二)从交易性质来看。地下车位进行出售的时候,可以办理产权证。地下车位出租,并不做出售获利,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办理产权虽然可以拥有产权证,但是没有土地证,怎么确定自己的车位产权年限。可以从买卖合同上获知,或是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的相关证件,看一看自己的车位使用的土地是什么性质。商用的土地产权年限
    2023-04-02
    335人看过
  • 业委会收停车费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提前已经征得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的才可以收费的。一、小区物业费是按什么标准来收费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二、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定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依法进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合理,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第一。物业管理以业主需要为核心,固定物业管理区域统一进行管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权责分明。三、业主大会是什么?有什么职责?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
    2023-03-24
    199人看过
  • 民法典对业主选聘物业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在甄选物业服务企业时,必须要获得超过全体业主总数量的百分之五十的赞同票数,方能被认定为获得了合法的支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业主共同决议的事项,必须要有专有部分面积占比达到了总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以及所拥有人数占比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方具备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
    2024-04-26
    60人看过
  • 看资质选聘的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不是谁想做都可以做的,不是开发商组织几个人就可以开张的。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由建设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建设部于1999年制定并于2000年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对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评定做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资质等级和临时资质,而且对每个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参与投标、议标的范围也做了规定。同时规定未经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评定并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在此,专业的律师要提醒业主一句:“你是否见到你们小区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023-04-22
    165人看过
  •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合同到期,如果业委会决定不再续聘,是否需要小区一半业主同意?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解聘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实服务,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一半以上、占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物业公司的选择和解聘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人数过半,业主占小区面积过半)业主同意,行业委员会无权直接解聘物业公司。但这一规定只适用于行业委员会在合同期内解聘物业公司的情况,也就是说,经双过半业主同意选聘的物业公司,在合同期内,行业委员会无权单方面解除物业公司的合同,如果要解聘,必须经双过半业主同意。对于物业公司合同到期的,行业委员会仍然无权直接决定是否继续聘请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想继续在社区服务,仍然需要业主的同意。总而言之,不管是否在合同期内,行业委员会都无权决定小区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都是由双过半业主决定的,双过半业主的意见是决定物业公司是否留下的关键。在这场纠纷中,北京某物业公司的合同已经
    2023-08-18
    83人看过
  • 物业把保安外包需要业主同意吗
    要先查看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上约定小区保安必须自己经营的那就不能外包,如果服务合同上没有约定,保安可以外包,但是服务必须达到物业服务合同上约定的服务工作。一、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有什么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如下: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如下: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和公共部位进行维护,承担小区和小区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洁,以及业主和用户日常生活中必要的便利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
    2023-02-21
    423人看过
  • 小区建车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应当由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小区建车棚哪个部门审批一、小区建车棚哪个部门审批1、小区建车棚由规划部门审批。建停车棚必须经过规划部门审批,需要经过业主同意,应由建设方提供变更规划的申请,包括盖有业主委员会印章的情况说明,原规划图纸,以及变更规划后的图纸,递交给区规划部门。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
    2023-07-22
    161人看过
  •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要业主共同决定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2024-04-29
    85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选聘服务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
    2023-06-04
    231人看过
  • 业主有解聘物业的权力吗
    一、业主有解聘物业的权力吗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全面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行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不仅是指签订合同双方最后的交付行为,而且还包括双方一系列行为及其结果的总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通常在法律上规定为全部履行,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它实际上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按照实际履行的定义,如果一方发生违约,其违约责任不能以其他财物或赔偿金代替。即使违约方支付
    2023-05-06
    252人看过
  • 业主起诉物业能得到什么
    一、业主起诉物业能得到什么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二、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
    2023-06-15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废物选举是否需要全体业主同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3
      建议重新选举业委会,同时以新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起诉上一任业主成员,要求返还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
    •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投票比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3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业主共同表决事项一般要求占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都达到一定比例。视具体事项,要求的投票通过比例有不同。
    • 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流程及结果?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1、招募评审组成员。评审组成员由小区业主担任,人数不宜太少,也不宜太多,15人至25人之间单数即可。 2、评审组确定基本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后,发布公告,由业主推荐物业公司或是由物业公司报名领取小区现状的竞标基本资料。 3、物业公司提交竞标方案,另外出具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愿意提供的改造资金金额,愿意提供的保证金金额,准备服务小区人员配置总数及人员构成,执行的物业服务标准等级,业主有效投诉能够接
    • 建设单位和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与业主签订书面的物业合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19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折叠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折叠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
    • 业主委员会选举应当有多少业主参加,多少业主同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