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提存管辖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5:20:16 134 人看过

第四条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

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一)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二)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

当事人申办前款所列提存公证,必须列明提存物给付条件,公证处应按提存人所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物。

提存的物品有哪些

第七条下列标的物可以提存:

(一)货币;

(二)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

(三)贵重物品;

(四)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

(五)其他适宜提存的标的物。

第八条公证处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提存帐户,并置备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专用设备或租用银行的保险箱。

公证提存申请表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第九条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证提存的条件有哪些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予以提存:

(一)提存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二)提存之债真实、合法;

(三)符合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以及第七条规定条件;

(四)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相符。

提存标的与债的标的不符或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两者是否相符的,公证处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则不能产生提存的效力。提存人仍要求提存的,公证处可以办理提存公证,并记载上述条件。

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公证处应当拒绝办理提存公证,并告知申请人对拒绝公证不服的复议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是怎样的?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程序1、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2、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原先确定的证据交换、开庭等程序要停止。3、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等待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生效。4、根据生效裁定所确定的管辖,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二、管辖权主体(一)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其理由有:(1)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
    2023-06-03
    101人看过
  • 保管人应如何提存仓储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六条规定:“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同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所谓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提存的程序:1、应由保管人向提存机关呈交提存申请书。在提存书上应当载明提存的理由、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存货人或提单所有人的姓名、住所等项内容;2、仓管人应提交仓单副联、仓储合同副本等文件,以此证明保管人与存货人或提单持有人的债权债务关系;3、保管人还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催告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提货而对方没有提货,至该批货物无法交付其所有人。一般而言,一经提存即认为债务人已经履行了其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即行终止。债权人享有向提存物的保管机关要求提
    2023-06-14
    148人看过
  • 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
    一、合同如何公证处提存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二、提存的条件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应注意的是,债权人拒绝受领只有在债务人现实提出履行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可
    2023-05-03
    104人看过
  • 公证提存程序如何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
    2023-04-21
    287人看过
  • 指定如何提起管辖权
    法律综合知识
    1、指定管辖权指定管辖权是指上级法院指定其管辖范围内的下级法院依法对特定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指定管辖的案件有两种:一种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里的特殊原因不仅包括一些法律原因,如当事各方撤回所有法官,还包括一些事实原因,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另一个是《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管辖权争议应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管辖权争议发生在法院之间,包括两种情况:1。它是一种积极的争议,即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2.这是一个消极的争议,即两个法院相互推诿,没有人希望拥有管辖权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只有下级法院有权要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原告无权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检察官能否向上级法院申请管辖权?我们认为,应该赋予检察官向上级法院申请对其起诉案件的管辖
    2023-05-07
    354人看过
  •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如何提管辖异议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
    2023-03-08
    382人看过
  • 提存公证如何开立帐户
    一、提存公证如何开立账户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债的消灭和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的法律效力,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具有保证债务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3、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4、提存标的物的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5、列明提存物的给付条件。二、可以提存的标的物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提存人取回提存物的,孳息归提存人所有。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提存受领人负担;因公证处的过错造成提存物毁损、灭失的,公证处负赔偿责任。公民、法
    2023-05-03
    129人看过
  • 如何看待公证提存终止?
    公证提存终止,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什么是提存公证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
    2023-08-03
    185人看过
  • 如何书面提出管辖异议
    提出管辖异议需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机关提出级别管辖异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本人民法院负责普遍刑事案件的一审,但法律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法院级别管辖有异议的,应该书面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
    2023-07-03
    169人看过
  • 如何提交管辖依据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在立案时需要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填写证据清单需要按照其清单内容如实填写。第一,序号,通常情况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第二,证据的种类,根据提交证据的种类进行填写,比如身份证,证人证言等;第三,页数,看自己提交证据中的页码确定;第四,证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第五,证明的目的,比如身份证证明的是原告身份信息。第六,备注,通常情况下可以不填。主体材料指的是当事人起诉的主要材料,管辖依据的材料可以是被告的住址的证明,主要证据材料是当事人的证据。需提交什么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书;2、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申请表;3、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主管行政机关或行业组织的批复以及法定代表人、鉴定机构负责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未被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等);4、执业住所产权证或使用证明和资金证
    2023-07-16
    134人看过
  • 如何办理二手房提存公证?
    对二手房房款进行提存,就是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房款先期提交给公证处保管,待卖方将产权证办理到买方名下(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后,再由公证处向卖方付款。在房款提存后,如果卖方不协助办理产权证变更或者产权有问题无法变更至买方名下,公证处可以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将房款退还给买方;同时,如果产权证已经变更到买方名下而买方又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公证处也将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房款。经过房款提存,完全可以消除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隐患,增加买卖双方的信任,保证交易顺利完成。办理房款提存公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2、房屋所有权证;3、所售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共有权证明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出售房产的声明书;4、购房款;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收费标准: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
    2023-06-21
    301人看过
  • 提存的原因是如何的?
    提存原因是债务人得为提存的根据。主要包括: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领取提存后可以诉讼吗法律并没有限制领取提存物后提起诉讼。提存是代为履行的方法,提存之后,合同终止。只有在债权人履行了对债务人的对待债务,或者为履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领取提存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房租提存有时间限制吗房租提存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债务人提存有条件限制。根据202
    2023-02-08
    104人看过
  • 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
    一、提存物品的保管期限如何确定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二、提存是什么意思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具体结合以下几个情形: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权人能够接
    2023-05-06
    442人看过
  • 合同经公证处提存如何生效
    提存人把提存物交到公证处就在公证法律上产生了关系。以此就产生了相关效力。符合法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给付条件,公证处拒绝给付的,由其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责令限期给付: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公证处负有赔偿责任。提存公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公证处承担责任的特殊性,最鲜明的就是明确的指出公证处的赔偿责任。如何申请办理提存公证一、提存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因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还债,债务人可将要还的钱或物提交于法定的提存机关,由提存机关按法定程序交付给债权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2.在合同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钱、物,可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促使合同正确履行。3.监护人、遗产管理人、遗嘱人或赠与人为保护被监护人、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或未成年受赠人的利益,可将其管理、赠与或遗嘱处分的财产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待上述受益人成年或
    2023-02-26
    146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提存由XX地公证处管辖?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提存公证由何地公证处管辖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提存公证由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管辖。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公证或在债务履行地申办提存公证有困难的,可由担保人住所地或债务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是如何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3
      律师解答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是: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百分之五的物品,保管期限为六个月。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 提存公证的审查内容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
      审查下列内容: (一)资料是否齐全、充分 (二)提存人的行为能力和清偿依据 (三)申请提存之债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请求提存的原因和事实是否属实 (五)提存标的物与债的标的是否相符,是否适宜提存 (六)提存标的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的处理或保管措施。
    • 放弃存款继承公证管辖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5
      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 直系亲属继承是免除继承过户税费的,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到你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不用返回原籍。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
    • 如何选择公证处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
      公证的管辖,一般由申请公证人的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管辖;由法律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由法律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项,如财产买卖、赠与、继承等,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以及重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都有权管辖。(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几个当事人户口不在同一公证处辖区,或者财产所在地跨越几个公证处辖区的,采用协商管辖的办法。首先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选择其中一个公证处管辖,若协商不成,由公证处之间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