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完工解除合同怎么结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00:15
155 人看过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竣工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结算。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
1、固定单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阶段结算的,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但是必须经过,对设计的功能验收合格。
2、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约定,可以分提前办理结算的,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3、其他情况下,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办理结算的。按照双方协商意见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施工合同解除已完成工程如何结算
302人看过
-
未完成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款
92人看过
-
工程已竣工,但结算仍未完成,怎么办?
206人看过
-
工程款未结算,合同未签订,怎么办?
458人看过
-
完工结算合同丢了怎么办
189人看过
-
工程未完款结算方法探讨
31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
词条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最新文章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解除合同建设工程未完工固定价怎么计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如果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单项施工合同200万元以上,必须重新公开招标! 一、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依据九部委编制的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合同条件的22.14(3)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在合同终止日终止对承包人的一切支付。即依据你们签订的合同规定,处理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二、剩余工程规模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单项施工合同20
-
合同未履行完毕前解除,如何进行工程结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7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
-
施工合同解除已完成工程的结算有那几种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231、施工合同解除已完成工程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
-
完工的工程怎么结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1工程完工结算,应当按照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就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该结算暂行办法主要针对的内容是: 1.黑白合同造成工程价款结算争议。 2.工程竣工结算久拖不结、多头审查或一审再审。 3.工程款拖欠严重,据调查,已竣工未结算占全部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的30%左右。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