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代办社会保险有关业务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0:06:55 499 人看过

甘肃省劳动厅、甘肃省政策厅、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甘劳发[1998]148号

各地、市、州甘肃矿区劳动处(局)、财政处(局)、社会保险处(局)、农垦总公司社会保险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各地、市、州支行、省分行营业部、省分行国际业务部,中国建设银行各地、市、州支行、直属支行、专业支行、一办、分行营业部:

近年来,我省大部分地、县社会保险机构积极与银行配合,不同程度地实行了银行代扣、代缴企业养老保险费和代发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业务,对提高基金收缴率,扩大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这一行之有效做法,根据劳动部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联合下发的劳部发[1996]371号、[1998]69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银行代扣、代缴和代发经验的基础上,现就社会保险机构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代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做好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和养老金代发工作,是社会保险机构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共同任务。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县以上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部门同时开设“社会保障基金财政户”。各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支行、办事处、营业部应按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各类社会保险费收款通知或委托收款票据,从企业在本行所开设帐户中直接扣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原则上企业基本帐户在哪个银行,保险费由那个银行代为扣缴,代扣、代缴免收手续费。

二、银行各基层网点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统一转入本系统县级支行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并按要求每月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资金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储存。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储存和逐级上解划转的规定,基层银行及营业机构应积极协助并按规定划转代扣的资金。上划资金一律按要求当日或次日转帐,不得延误,凡上划资金视作上划行当期考核存款余额。对于企业欠缴、滞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在银行多头开户的,各支行及其分支机构要整体联动,给予制约,并积极采取适宜办法,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工作正常进行。

三、逐步扩大委托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代发养老金业务。各社会保险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缴拨,本着就近、安全、方便的原则,由银行在离退休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开设养老金发放窗口,并在离退休人员自愿的前提下,为其办理个人储蓄帐户和储蓄卡。银行为离退休人员办理储蓄业务免收手续费(包括储蓄存折和储蓄卡)。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和银行代发点共同研究制定严密科学的管理措施,避免冒领、多领养老金问题的发生。基本养老金发生暂时周转困难时,银行要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办理基金款项的划转,确保养老金按时发放。

四、社会保险机构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开设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调剂专户,并按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家银行要协助财政和社会保险机构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的上解和划转工作,按照社会保险机构开出的省统筹基金解拨通知按时如数划转。省级统筹基金跨行政区域调剂使用时,首先在同类银行进行款项划转,当发生养老金支付困难不能划转时,也可在工、建两行间进行必要调剂,以保证养老金的及时划转。

五、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不断提高办公手段现代化,建立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纳入计算机管理;银行要为社会保险实行计算机管理和软件开发提供必要的帮助,逐步实现与社会保险计算机联网。

六、委托银行带办社会保险费收缴、发放业务,是一项细致、严密的工作,有重要的作用和广阔的前景。各社会保险机构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要相互支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明确各自职责,规范业务程序,科学管理,共同做好社会保险的代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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