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归属权的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8:02:53 490 人看过

档案是不能自持。档案需要存到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进行保管,并且还要按时完善档案材料,完善材料后还要将学生档案转为人事档案。由于档案本身具有其本身的真实性、原始性、保密性、服务性等等特征,如果档案放到自己个人手里就很容易发生篡改或更换材料等情况。档案放在自己手里的时间过长还会使得档案处于死档的状态,档案一旦成为死档就无法正常使用,失去了它原有的法律效力。

想把劳动合同放入档案

需要,一般劳动合同中会有规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劳动合同自己保管,不用放档案里。

2、档案里放在单位的入职表、岗位及工种记录表等相关与实际工作相关的信息表。

3、合同如果放档案里,想取出来比较麻烦,需要到你存档案的人才中心申请,而且一般只能当场查阅,不能带走。

《标准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任何个人不得将标准档案占为私有,凡损坏、隐匿、丢失或泄密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第四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婚姻解除权利归属探讨
    一方有权解除婚姻,理由如下:1、婚姻自由包括婚姻自由和离婚自由;2、合法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解除方式;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确实自愿,且已适当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准许离婚;4、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夫妻一方失踪多久算解除婚姻关系公民下落不明二年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但宣告失踪并不会解除婚姻关系,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
    2023-07-02
    439人看过
  • 离婚后孩子归属权探讨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离婚孩子三岁怎么判离婚三岁孩子判抚养权是先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
    2023-07-06
    44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归属探讨
    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非所有人对物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土地使用权是他物权。因此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项下的他物权,而且我国所有公民在办理过土地使用证,交过各种税费以后,就可以合理对土地进行使用了。公民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物权吗?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3、承包经营权、建设使用权、地役权、宅基地权这些都是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表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农村农用土地;建设使用权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地役权是相邻土地(或者其他特定联系)的相应权益;宅基地是农村建设住房的
    2023-07-01
    231人看过
  • 生活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探讨
    一般情况下,小孩子跟谁生活,抚养权不一定就归谁。通常有两种获得抚养权的方法:协商和诉讼。夫妻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两个子女的,一般是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随女方生活抚养权就在女方吗孩子随女方生活抚养权不一定在女方。只有双方协商好抚养权归属,才明确抚养权在哪一方,或者经过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有的父母双方因为特殊情况,虽然孩子跟一方生活,但是抚养权还是在另一方。但是不管孩子跟哪一方生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下,由于还在幼儿期,可能需要哺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
    2023-07-01
    306人看过
  •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探讨
    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一般就是谁养。但是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负担一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和生活费等。双方可以协议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方式,协议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律规定一方如果有严重疾病、吸毒、家暴、虐待儿童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应给予支持。同居期间的孩子抚养权归谁?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权归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如果不共同抚养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议达成一致,按照协议的约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
    2023-07-01
    226人看过
  • 探讨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第一,单位拥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这主要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当单位拥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时,作者只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没有权利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第二,完成该职务作品的作者拥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通常这种情况下,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演绎作品著作权由谁来享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第三人要使
    2023-07-05
    33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按揭房的归属的法律问题探讨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问:结婚登记前我个人出资付了按揭房的首期,结婚登记后才到银行以两人的名义办理按揭手续,但购房合同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请问离婚后房产属于双方的吗答:此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按房产证为准。如果房产证是你一个人名字的,宜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婚后的已付的分期付款部分一半返给对方。如果是二个人的名字的话,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那你的首期作为你个人的婚前财产来处理。
    • 私人山林探矿权归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有理帮你打赢官司,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 已归档的档案能消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2
      已经归档的档案是不能消的。《档案法》第二十四条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
    •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归属谁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4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归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 档案编号与车牌归属地不匹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驾驶证与车牌(行驶证)不是一回事,可以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