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诊前,荆州某医院竟将血检结果告知产妇:你感染了艾滋病。
心惊肉跳的产妇复检多次后确认该院误诊。产妇以其半岁女婴的名义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违反卫生部门规定,在未经试验最终确认之前,将结果通知受检者,给原告精神造成恐惧和不安,遂判决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元,经济损失2000元。
去年7月23日,陈玲(化名)在该医院产下一名体征健康的女婴。2天后,医院依照惯例对产妇进行血检,检查结果显示,受检人HIV一项呈阳性――携带有艾滋病毒。当月29日,产科一名黄姓医生好心将结果告诉产妇及其家属,随后又对产妇注射了断奶针,以免艾滋病毒通过母乳传染婴儿。
陈玲一家惊恐之余,决定复查。当陈玲夫妇在荆州市中心医院及荆州疾控中心的检查结果出来后,这家医院紧张了,因为两家结论均为被检者艾滋病抗体呈阴性。
涉及争议的医院马上重新采集陈玲一家三口(包括婴儿)的血样,并送省疾控中心复查,结果仍一切正常。
-
孕妇被“艾滋”医院赔3万
202人看过
-
医院输血传染艾滋医院有责任吗
464人看过
-
输血染艾滋昭通农妇获赔39万
497人看过
-
幼童感染艾滋医院和供血单位赔偿
323人看过
-
输血感染艾滋索赔医院举证不能赔偿
115人看过
-
枝江一妇女输血染艾滋法律援助助其获赔5万元
401人看过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
-
致5人染艾滋获刑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2016年12月30日上午,赵金方在浙江省中医院“封闭抗体治疗”服务项目培养室独自收集、提纯培养后的整批共34份男性淋巴细胞时,未认真做操作前的检查、准备工作,在操作开始后发现备用的一次性吸管不够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严重违反相关法规制度关于“一人一管一抛弃”的规定,重复使用同一根吸管交叉吸取、搅拌、提取上述培养后的淋巴细胞,致使该批次淋巴细胞被交叉污染。随后,赵金方将受污染的淋巴细胞交由护理部
-
在医院输血会感染艾滋病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
-
-
医生致5人染艾滋获刑两年半,该怎么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罪,本身作为单一量刑幅度,并无量刑升格的选择。也就是说,只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内进行量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