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标的的认定问题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18:34:49 460 人看过

行政诉讼标的指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公安局将你错误拘留了15天,这15日中你的损失就是诉讼标的。在诉状中肯定会请求:XX公安局赔偿这15日内XX费、XX费,共计XX元。

行政诉讼标的和级别如何确定

行政诉讼中的级别管辖可以通过如下规定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2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如何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工伤认定问题?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劳动者收到行政部门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不服该结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员工对工伤认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1)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
    2023-07-02
    1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主体的认定:1、被告的认定:指该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2、原告的认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税务行政诉讼怎么提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期限和必经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
    2023-06-26
    130人看过
  • 诉讼代表人的问题是如何确定的
    代表人诉讼确定代表人有两种情况:1、当事人一方虽然人数众多,但是在起诉时人数可以确定的;此时,先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或者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如果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必要共同诉讼情况下由当事人自己参加诉讼,普通诉讼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在起诉时人数不能确定的;此时,先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再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一、诉讼代表人法律规定是什么(一)诉讼代表人的条件与人数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2)具有诉讼行为能力;(3)具有与进行该诉讼相应的能力;(4)能够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职责。根据《民诉意见》第62条的规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数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同案原告
    2023-04-06
    83人看过
  • 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的问题
    1、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2、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
    2023-06-23
    499人看过
  •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如何确定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2023-04-22
    4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被告如何确定?
    下列组织或机关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资格: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3.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4.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6.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如何申请行政诉讼第三人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行政诉讼
    2023-03-24
    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如何确定城市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二、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
    • 婚姻确认无效的行政诉讼问题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离婚条件是指离婚必须具备的要件。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须有离婚的合意;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并且必须合法。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行政诉讼标的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9
      1、行政诉讼标的指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认定行政诉讼标的是指具有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如何认定行政诉讼的标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1、行政诉讼标的指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认定行政诉讼标的是指具有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行政诉讼的标的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3
      1、行政诉讼标的指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侵犯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认定行政诉讼标的是指具有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