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法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4点:1、客体要件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2、客观要件是: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是:军人;4、主观要件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一)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判定一种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行为人主观上有无故意阻挠军队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目的。如果属于对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发牢骚、讲怪话、态度生硬,或者仅有一般嘲讽、辱骂,甚至轻微的顶撞行为,行为人并不希望对方停止、变更、放弃执行职务结果发生的,不应以犯罪论处。
2、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暴力、威胁手段,是否因此发生了指挥、值班、值勤人员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无法执行职务的后果。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某种阻挠行为,但只是影响了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正常执行职务,或者对方虽然出现了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或者无法执行职务的结果,但与行为人的行为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也不应以犯罪论处。
3、行为人的阻碍行为对国家军事利益侵害的轻重程度。如果行为人阻碍指挥、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情节、后果、危害均不严重,就应按军纪处理。反之,如果因行为人的阻碍行为,致使国家的军事利益遭受损害的,表明其行为的情节、后果、危害达到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就应以犯罪论处。
(二)区分本罪与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界限
1、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侵害的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秩序。
2、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犯罪对象是所有军人,其中包括了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
3、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军人,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包括了所有军人。因此,当军人阻碍其他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时,如果被阻碍执行职务的是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则应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论处;如果被阻碍执行职责的是其他军人,则应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论处。
(三)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量刑
本罪致人重伤、死亡的定罪,在行为人以故意伤害他人的暴力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时,可能会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对造成他人伤害的结果主观上也是故意实施的,客观上也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但这种伤害行为已与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发生犯罪竞合关系。鉴于本法对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有特别规定,其中对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法定刑重于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刑,而且本法第234条还明确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应一律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论处,不能再定故意伤害罪。
(四)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两罪在主观心理状态方面是相同的,都是基于故意;在客观方面都是以暴力和威胁方法为犯罪手段,实施了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其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军人;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害的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任务的正常执行活动,侵害的对象是军队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侵害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认定和区分两罪的关键所在。例如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
(五)区分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客观表现方式方面有相似之外,但也有明显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客体是军队任务的正常执行活动,是军事利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是社会秩序。
2、侵害的对象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军队的指挥、值班、值勤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则是针对特定的机关、单位等。
3、主体要件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主体要件只能是军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要件则是军内外人员均可构成。
4、犯罪手段不尽相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手段则是多种多样的,如暴力袭击、强行侵占、冲击、哄闹等。
5、犯罪结果不同。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不一定造成具体的危害结果,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必须是情节严重,使国家、军队、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构成要件
166人看过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构成要件
209人看过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构成要件
191人看过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件
423人看过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构成要件
236人看过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构成要件
80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8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有哪些构成要素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6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构成要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4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4点: 1、客体要件是;指挥和值班、值勤秩序; 2、客观要件是: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队指挥人员、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军人; 4、主观要件是:故意。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3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犯罪对象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以军人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构成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4(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 犯罪对象是正在执行职务的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以军人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