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工保护制度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02:00:16 464 人看过

一、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为保护未成年的身心健康,在安排其工作岗位与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WRAP标准;

2、在聘用未成年工之前应当在当地劳动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在进厂之前安排未成年工进行健康体检,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且在未成年工满18岁时且距离上次健康体检时间超过半年以上时,再次安排未成年工健康体检,记录所有未成年工的健康情况,并有企业承当所有的体检费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岗位,如搪胶、调色、喷油、喷漆等工作,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不得安排未成年从事夜班(晚上20~次日6:00),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

5、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九)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

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一)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十二)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

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三)锅炉司炉。

国家对于未成年工是有法律保护的,对于未成年工的保护制度,国家法律有明确的条文制度。我们都知道,童工是未满十六周岁的称为童工,国家法律明文禁止不允许任何单位招用童工,但是未成年工只是未满十八周岁,不算童工,虽然单位可以招用,但依然有很多保护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童工相关文章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度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一、法律规定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怎么确定监护权按照
    2023-03-08
    247人看过
  •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缺陷
    (一)少年刑事司法机关体系不健全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执行主体不明,职责分工不清,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实践中容易出现多头管理或相互推诿的现象,各部门各单位各行其道,难以形成合力。在羁押和服刑上,除判决后送少管所服刑的未成年人外,由于基层看守所的监押能力,刑拘、逮捕及余刑不满1年留所服刑的未成年人都处在与成年犯混押的状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犯罪的交叉感染机会,更遑论受到应有的法制及义务教育了。在侦查和公诉阶段,由于处理上缺乏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类同于成年人犯,因此其特殊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充分保障,提讯时无法做到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公诉共同犯罪案件极少将未成年人分诉处理。在判决以后的帮教、矫正及未成年缓刑犯、假释、保外就医等监管上,法律规定的执法主体公安机关也没有专门机构承担相应职责,而家庭、学校、社会的责任更是模糊。二是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审判机构设置、案件管辖等,各法院尚未统一。有的在刑事审判
    2023-04-24
    449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范围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一、对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措施1、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2、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3、提
    2023-02-26
    203人看过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
    在传统里,妇女一直是被歧视的对象,认为妇女们就应该三从四德,即使到了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风气也一直存在,使得妇女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到社会中工作,也饱受歧视的困扰。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也都逐渐意识到妇女同志的重要性以及妇女同志的过人之处。不过妇女同志一直以来都是被人视为弱小的对象。所以就有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有哪些内容《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
    2023-04-19
    108人看过
  • 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什么意思
    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能够满足其自身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法律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行进行干预的一种重要手段。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的支付以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为条件。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照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
    2023-03-02
    485人看过
  • 有关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述评
    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几大特点来看,现行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必须加以重新审视,并采取相应的刑法对策实施变革,最终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的现代化。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严重社会问题,在我国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人数量上占据着较大比例。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犯罪形成的原因、刑事责任的认定及刑罚的适用上有着明显区别,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制裁、改造未成年犯罪人就成为刑事立法、司法和刑法理论研究共同面对的特殊刑事法律问题。一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精神最为典型的特征就是竭尽彰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与关怀。但是,这一制度精神并未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目的,在某种程度上还引发了未成年人犯罪状况的恶化趋向。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揭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原因,探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刑法及诉讼方法
    2023-04-22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童工
    词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童工
    相关咨询
    •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落实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1条、公司招聘使用人员时,年龄必须满十八周岁,尽量不使用未成年工,严禁使用童工。第2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重物的搬运、土石方作业等。第3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
    • 我国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8
      根据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及身体状况,为保证其身心健康,对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未成年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和卫生的保护措施。 主要内容有: (1)就业年龄的限制,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一般行业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 (2)工作时间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禁止安排他们做夜班及加班加点工作; (3)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
    • 简述我国对未成年工的保护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又称“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根据未成年工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及身体状况,为保证其身心健康,对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未成年工所采取的各项安全和卫生的保护措施。主要内容有: (1)就业年龄的限制,各国法律对此规定不一,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是一般行业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工人。 (2)工作时间的保护,一般情况下,对未成年工实行缩短工作时间,禁止安排他们做夜班及加班
    • 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0
      所谓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又称成年人任意监护制度),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与法定监护制度相对应的一种学理上的称谓,在不同法系中有不同体现,例如在英、美法中被称为“持续性代理权授予制度”;在日本新修订的老年人法中被称为“任意监护(后见)制度”,而在德国法中被称为“预先性授权制度”。
    • 未成年工加班制度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30
      对于未成年工加班制度,用工单位就违反了未成年保护法,使用了未成年人,更不应要求未成人加班,这样更损害了未成人的身体健康。国家明文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