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有没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8 14:29:12 323 人看过

一、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有没有效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没有没有效。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没有效

债权转让当庭通知有没有效。债权转让在诉讼过程中,当庭通知是有没有效的,当庭通知也是通知债务人的一种方式。

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没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没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没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没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没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车能转让

债权转让车不能转让。债权转让车一般是抵押车,抵押车不能转让,因为车已经抵押,物权暂时不属于车主,所以车主无权将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车转让给他人。抵押贷款需要还清,抵押解除后才能办理过户。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贷款银行或平台的债权转让将通知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或平台只能抵押拍卖车辆并偿还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有没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有没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没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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