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15:21:40 380 人看过

一、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吗?

民事自诉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将来法院是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的,简易程序不只适用于自诉案件,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一种。适用简易程序的目的在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及时惩治犯罪,便于公诉机构将工作重点放在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上,促使案件质量的提高,强化庭审功能。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民事自诉案件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三、自诉案件有几种类型?

自诉案件包括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之日开始计算的,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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