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抗辩权的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11:01:54 492 人看过

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以通常的事由对抗债权人的保证债务请求权的权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属性:

(1)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对抗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时的防御性权利。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其主张权利时,若基于其债务人的地位、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其他权利,对其利益的维护有必要时,可以行使一般抗辩权;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使有行使一般抗辩权的理由,但没有行使一般抗辩权的必要。

(2)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得以通常的事由所主张的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凡有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发生,不论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亦不论主债务人是否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更不论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人得以其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一切事由,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3)一般抗辩权是所有的保证人均享有的权利。保证人,不论其承担的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抑或连带责任保证,均享有一般抗辩权。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的规定,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的抗辩权,是指被担保债权的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根据法定事由得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保证人所享有的债务人的抗辩权,并不包括保证人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而享有的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之权利。所以,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不仅包括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的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且包括保证人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所享有的权利。

抗辩权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既然是权利,那么放弃它是可以的,所以,保证人放弃一般抗辩权时,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或直接以行动放弃一般抗辩权。一般抗辩权是针对保证人的一种抗辩权,它可以保障保证人的基本权益。在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享有的抗辩权有多种,各自适用的对象是不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债权相关文章
  • 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的一种权利,它一般发生在债权债务合同中。在债权债务合同中通常都会有保证人的存在,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果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保证人应承担还款义务。不过,法律同样赋予了保证人一般抗辩权。那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保证人能不能放弃一般抗辩权?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二、一般抗辩权的性质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以通常的事由对抗债权人的保证债务请求权的权利,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属性:(1)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对抗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时的防御性权利。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其主张权利时,若基于其债务人的地位、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或者其他权利,对其利益的维护有必要时,可以行使一般抗辩权;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使有行使一般抗辩权的理由,但没有行使一般抗辩权的必要。(2)一般抗辩权是保证人得以通常的事由所主
    2023-04-19
    164人看过
  • 一般情形怎么使用抗辩权
    一、一般情形怎么使用抗辩权抗辩权是义务人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拒绝履行的权利。是针对请求权的。抗辩权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是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永久拒绝履行的权利,如因诉讼时效完成而拒绝履行债务。一时抗辩权,是在相对人请求给付时,暂时拒绝履行的权利。1、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履行抗辩权: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③不安抗辩权——参见民法典68、69条3、诉讼时
    2023-06-14
    402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诉状的强制性性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在订立合同后,丧失了履行义务的能力。2、中止履行的适用事由是对方发生下列情形: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了前述情形。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几种?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以下三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
    2023-03-15
    480人看过
  • 对于一般性抗辩权,我们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抗辩权可以放弃。抗辩权的特征如下: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保证人不得放弃先诉抗辩权吗?保证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法律并不禁止。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07
    196人看过
  • 先诉抗辩权的两个属性
    (1)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有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从保证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可以对抗,如债权人并不行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得主动对抗。所以,此项抗辩权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如从债权人的角度观察,先诉抗辩权行使的结果是暂时停止或延缓请求权的行使,而不是消灭对方的请求权。所以,此项抗辩权又在于阻却,而不在于消灭。(2)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有独立性与专属性。这也可以从两方面观察:一是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仅对于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这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是不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须自己有向对方请求对待给付之债权,其抗辩权即从属于此债权而存在。而先诉抗辩权则无须依赖于自己对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之债权,何况保证人根本就无此项权利。二是从与主债务的关
    2023-03-21
    311人看过
  •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法律性质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行使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或有先后顺序,一方请求另一方履行义务。一、不安抗辩权行使有哪些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方给付的现实危险;(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六)后履行义务人未提供担保。二、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何作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构成须具有以下要件: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二、须当事人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三、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四、须对方当事人未履行自己所负债务或履
    2023-02-04
    185人看过
  • 一般债务人抗辩权怎么规定
    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抗辩权包括以下内容:1、抗辩权,即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一、转让合同是什么意思?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有什么区别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是:1.债权转让采用通知主义,而债务转让采用同意主义;2.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权人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当事人;债务转让合同的当事人是债
    2023-02-24
    58人看过
  • 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重要性
    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的定义:1、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别人为某些行为或者不为某些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直接控制权利标的物,只能向义务人请求;2、形成权是指权利主体仅凭自身行为就能改变自己与别人法律关系的权利;3、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或者其他权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不安抗辩权是什么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四种情形构成预期重大违约时,先履行义务人解除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有确切证据证明负有后履行义务的
    2023-07-03
    372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及适用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在抗辩性质上具有延期性和消灭性的双重属性。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危及到自己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时,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在性质上并非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一样,仅属于延期的(一时的)抗辩权,它同时还具有消灭的抗辩权属性,并具有留置担保的性质。只要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即可行使中止履约权,将自己的给付暂时保留并有权对抗对方的履行请求,以防止因自己履约后对方不能对待给付而造成损失。权利人中止履行后,不安抗辩权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消灭的抗辩权,权利人依法可以进一步行使合同解除权,消灭对方的
    2023-03-17
    90人看过
  • 抗辩权的延期性有什么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延期性的效力包括:1、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2、当事人行使该权利致使合同迟延履行,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3、如果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当,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的责任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当事人承担。抗辩权的特征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民事权利如果从作用上划分,可区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四种,其中请求权的客体为被请求人的给付行为,支配权的客体为被支配的对象如物、智力成果、人格利益等,形成权的客体为民事法律关系自身,而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这是由抗辩权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
    2023-08-10
    59人看过
  • 先行执行抗辩权的必要性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者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为了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或者保证履行合同的条件,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有相互负债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三个:1、双方必须互相负债;2、两项债务必须按顺序履行;3、先履行的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当事人只要具备这三个条件,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所以,如果对方先履行义务,对方要求我们履行,我们有权拒绝。合同不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要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4、
    2023-07-02
    468人看过
  • 质权的一般属性,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质权的一般属性质权的一般属性有: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4.质权的优先受偿性。二、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质权的法律特征是: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什么是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
    2023-06-28
    493人看过
  • 质押有先诉抗辩权吗
    一、质押有先诉抗辩权吗抵押权有先诉抗辩权。抵押权的先诉抗辩权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先诉抗辩权是发生在债务关系中的,是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或者是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等等。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什么是指抵押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当债权人起诉一般担保人的时候,一般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先诉抗辩权,让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由一般保证人清偿剩余债务。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一)只有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人则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二)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条件,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三)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
    2023-06-15
    173人看过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什么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是属于什么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法定权利、一种延期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的权利。能够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例如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雇佣等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什么1.实体效力若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则无须当事人主张,即足以排除履行迟延。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者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时,不构成违约。若一方当事人有意使他方陷于违约,则必须依合同本旨提出履行,否则他方当事人不构成违约。2.程序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可以一时阻却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
    2023-10-05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 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债务人的亲属、朋友、公司等。 担保人可以为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也可以提供人的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更多>

    #担保债权
    相关咨询
    • 抗辩权的性质顺序抗辩权的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性质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的抗辩,为何种性质之抗辩为权利否定之抗辩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之抗辩仅就条文文义,难以得出正确结论,该条明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处,所谓“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究为何义至少可以作如下两种解释:一种为对方无请求权,故可拒绝其履行要求;另一种为自己享有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故可拒绝其履行要求。二.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顺序履行抗
    • 一时性抗辩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时抗辩权一般有以下几种:[1] 其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得拒绝自己之给付。如买卖合同,出卖人在买方未支付价款之前,有权拒绝交付并继续保留已出卖的标的物。 其二,检索抗辩权,亦称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债务时,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就主债务人财产诉诸强制执行,或在有物权担保时先执行物权担保,只有当前两种情形仍不能满足债权时,保
    • 哪些是一时性抗辩权,一时性抗辩权有几种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
    • 不安抗辩权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25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没有后履行抗辩权,故法律设立不安抗辩权,使其在对方无力履行的情况下享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性质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之不履行抗辩权,英美法上称之为相互义务原则,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时,可以拒绝自己的给付的权利。《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该条即为同时履行抗辩权之规定。《合同法》从立法上设立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