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造成损害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1:02:43 130 人看过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

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而且在行纪过程中,非由行纪人原因造成的委托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故行纪人在为行纪活动时,应为委托人的利益计,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不得从事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时,系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关系的。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第三人离婚造成的精神损害,第三人能否要求赔偿?
    第三人给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害的,依法要求赔偿(包括罚款损害赔偿)。例如,第三人的介入造成当事人自残、自伤、自杀等实际精神损害,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侵权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第三方的介入侵犯了当事人的家庭幸福权,这一主张也难以得到支持。一是责任主体难以确定,有时第三人不是主要过错方或责任人,难以确定谁侵害了谁;二是与人身权利的特殊性有关,权利人定位困难。第三人的相对人是权利人吗?或者第三人作为权利人?我不确定,尽管许多家庭因为第三方的出现而分崩离析。但严格来说,在责任追究上,追究第三人的法律责任并不容易。除非第三人介入家庭,否则已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婚罪。如果只是起诉,要求第三者赔偿离婚,是不允许的。但符合条件的,仍可向过错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至于离婚后的债务承担原则,一方可以赔偿另一方的连带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承担。因此,离婚时双方需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可以通过举证的方
    2023-05-07
    198人看过
  •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的损失的谁担责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则应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对第三人不能赔偿部分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谁承担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由第三人承担,如果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023-08-09
    475人看过
  •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谁赔
    依《民法典》第716条规定,在转租合同中由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向承租人索赔。这是由于转租构成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即在承租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涉及原出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这样,实际上形成了两个同时有效合同,即原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由于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没有直接的租赁法律关系,他们共同的对方是承租人,当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时,虽然侵犯了出租人的物权,但是,按照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该物件在租赁关系成立期间归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负有妥善保管该物的义务,出租人应向承租人索赔,而无权直接向第三人索赔。当然,承租人在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2023-06-18
    436人看过
  • 第三人违约可以要求行纪人承担责任
    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无权对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提出自己的异议。因委托人的违约行为致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不得直接对委托人主张损害赔偿,而只能向行纪人主张权利,行纪人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只能先承担责任后,再向委托人行使追偿权。同样的,如果第三人违约,致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委托人的义务的,
    2023-04-26
    342人看过
  • 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谁承担
    一、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谁承担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由第三人承担,如果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二、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
    2023-04-29
    467人看过
  • 因第三人过错和受害人过错致害时的责任谁承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第三人过错的生产事故。在某些情形下生产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的过错侵权行为引起,对于这种情形下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衔接问题,理论界有选择模式、兼得模式和补充模式三种主张。从立法来看,目前地方立法的规定差距较大。有的规定二者是补充关系,有的规定是兼得关系。在时间先后上,有的规定先工伤保险赔偿后侵权损害赔偿,有的则规定先侵权损害赔偿后工伤保险赔偿。笔者认为,在第三人过错的生产事故救济中,先工伤保险赔偿后侵权损害赔偿的补充模式更为可取,即由工伤保险机构先行赔付,其后赋予工伤保险机构享有向第三人的追偿权。若工伤保险的赔付不足以弥补
    2023-08-09
    131人看过
  • 第三方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签订的原因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约定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等内容。第三方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精选第三方劳务合同常规版<p>甲方:</p><p>代表人:</p><p>乙方:</p><p>代表人:</p><p>为满足乙方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依据,就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管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p><p>一、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人数、岗位及期限</p><p>1、甲方派遣__________,工作岗位: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023-07-19
    360人看过
  • 两个行为结合过失损害第三人行为人应担责
    【要点提示】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直接结合,发生交通肇事致人损害,根据事故责任确定按份责任后,致害人及挂靠单位应对共同致害的第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案例索引】一审:南郑县法院(2010)南刑初字第0007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案情】公诉机关南郑县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曾*芝,女。被告人陈*波,男,陕西省南郑县人。2010年1月10日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事拘留,2月11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郑县看守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张*柱,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宝鸡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凤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凤县分公司”)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被告人陈*波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由南郑县提起公诉后,被害人曾*芝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上列被告人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损失共计589652.69元。案件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
    2023-06-01
    301人看过
  • 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原则上应由第三人承担
    1、关于第三人侵权责任本条所称的第三人,是指除工伤职工本人、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在目前的工伤保险争议中,第三人侵权的情形大多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事故伤害、外出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以及在工作场所内因第三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缺陷造成工伤等情形,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者、意外事件致害人以及产品提供者等应当承担第三人侵权责任。具体民事赔偿责任包括:(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以
    2023-03-24
    470人看过
  • 行纪合同第三方知道委托人吗
    行纪合同第三方知道委托人,因为这是涉及到三方主体的。行纪合同既有行纪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又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即委托人、行纪人、第三人。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行纪人是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既然行纪人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必须自己直接对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在从事买卖事务时,不论行纪人是否告诉第三人自己是代理人的身份,或者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的姓名,都不影响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的买卖关系的法律效力。由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产生直接的法律关系,委托人无权对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提出自己的异议。因委托人的违约行为致使行纪人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义务时,第三人不得直接对委托人主张损害赔偿,而只能向行纪人主张权利,行纪人也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由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行纪人只能先承担责任后,再向委托人行使追偿权。同样的,
    2023-02-18
    323人看过
  • 转租之后,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责任由谁承担
    转租之后,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对于租赁物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其将租赁物转租后造成损失的,属于出租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所以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索赔。一、房屋转租需要哪些注意事项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以下问题: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二、房东什么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
    2023-06-25
    70人看过
  • 债务第三人履行与合同第三人的区别,如何理解?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履行债务并不少见,而理解这一含义的要点就是区别第三人履行与其他合同第三人的区别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关于债务第三人履行与合同第三人的区别,如何理解的参考。其一,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合同保证人的区别。《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由此可知,(1)、保证是第人与债权人的约定,而第三人代为履行则由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至于,第三人是否同意不属构成要件,当然第三人一般是同意代替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不然的话,债务人也不会与债权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因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合同的当事人不能约定由第三人承
    2023-04-13
    122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第三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在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第三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一、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合同解除后,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责任条款依然有效,当事人有权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借贷担保人是如何承担责任的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2023-02-19
    304人看过
  • 第三方制造的污染,谁来承担责任?
    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或者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水污染防治法》对第三人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也有类似规定,即水污染损害是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如果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污染者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修复和/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利益的丧失,污染环境部分或完全恢复前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害。全面完整的环境污染事故损害=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事故影响损害污染修复费用应急处置费用调查评估费用。本定义中的环境污染损害类别有:空气环境污染损害、水环境污染损害
    2023-07-09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1
      合同的债务人一方没有过错,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债务人违约的,由于债权人和第三人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应当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债务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侵权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 因第三人放放鞭炮致人损害的责任谁承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0
      由丙和乙方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其中丙的责任应当大一些,因为其明知小孩是未成年人,还给他拿取鞭炮燃放,并且没有对小孩进行警示和安全告知,导致小孩燃放鞭炮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这是典型的因成年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临时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义务,如果成年人未尽必要到必要的监护义务,应当对未成年人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三人高楼投掷酒瓶,造成人损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1
      像你所说的情况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能确定使你姥姥受伤的酒瓶是由三个人中的具体哪一个投掷的,就由投掷的那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说,如果你们能确定酒瓶是由曹某投掷的,那么就应该由曹某来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不能确定使你姥姥受伤的酒瓶到底是由具体的哪个人投掷的,那么就应该由三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应该由马某、曹某、吴某共同承担。《》第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
    • 第三人对合同过错造成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责无旁贷,构成违约就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的关系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不影响也不能免除不履行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应由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