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的共犯的责任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5:40:14 233 人看过

【案情经过】

2014年8月2日2时许,邱某以其妻子的名义将被害人王某骗至酒店房间,以王某与其妻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采用殴打、让其下跪、向单位告发等方式要挟王某,要求王某赔偿10万元人民币作为精神损失费。王某因害怕而同意邱某的要求,但身上并无现金,被迫写下10万元欠条后离开。当日16时许,邱某为拿到欠条上的钱款,纠集无业青年李某,告知以赔偿精神损失费为由向王某索款事实,并承诺如索得钱款,分其三成。李某遂伙同邱某共同向王某索款,后王某筹得1万元交给邱某。二人未肯罢手,继续要求王某筹钱,并以将王某绑到山上去相要挟,王某趁机报警,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自称一直不明确具体敲诈数额,不知有10万元的欠条,邱某亦称未告知李某敲诈数额。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伙同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邱某、李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大部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邱某、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邱某、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一审判决已生效。

【不同观点】

本案对邱某敲诈勒索既遂1万元,未遂9万元认定观点较为一致,对如何认定李某刑事责任存有分歧。争议焦点在于:事中参与并且不明确敲诈数额的李某是否应为未遂部分9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一种观点认为,对李某应当认定敲诈勒索1万元,其无须对9万元承担刑事责任。李某因是在邱某已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后参与,其参与前邱某所敲诈的欠条上的10万元与其无关。其并未对邱某敲诈10万元取得欠条起到任何帮助作用,也与该欠条无因果关系,不存在逼写欠条的主观恶性,其行为同抢劫犯致人重伤后,后加入者不对重伤结果负刑事责任无异,都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根据承继的共同犯罪理论,对其加入前已形成的危害结果不承担责任。故李某对该10万元无须承担责任,仅对参与后的实际敲诈得款承担责任。况且从主观故意内容上分析,李某参与后并不知邱某意欲敲诈的数额,其主观上并无敲诈10万元的故意,因此其不应当对未遂部分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种观点认为,李某的敲诈数额与邱某应当一致,即既遂1万元,未遂9万元。李某明知邱某实施敲诈勒索,并参与帮助邱某共同实施敲诈,以进一步取得钱款,可视为双方具有敲诈勒索的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的共犯。虽不明数额,但主观上具有敲诈勒索的概括故意,不限于其1万元得款,仍有与邱某继续敲诈的故意和行为,故对未遂部分应同样承担刑事责任。李某参与前被害人虽已写10万元欠条,但10万元并非现金,亦难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债权,欠条本身更无价值,不能视为即成的危害结果,仅是犯罪过程。故不应机械地分割犯罪过程,简单地将李某与邱某刑事责任予以区分。

【法律解读】

前行为危害结果是否形成是认定承继共犯之间刑事责任的关键

本案李某虽属于承继的共犯,但对先行为人邱某的逼写欠条行为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欠条不是已经形成的危害结果,而是犯罪行为的过程之一。李某不明知敲诈数额,但李某有敲诈的概括故意。行为人本人不自知敲诈数目,不表示没有敲诈故意,何况对一个人定罪与否不能因其本人是否自知犯罪数目作为评价依据。本案李某具有和邱某敲诈的共同故意,数额应依据邱某的犯罪数额认定。

造成观点分歧的主要原因:一是对承继共犯中先行为人的实行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情形认识不一,把欠条认为是“危害结果”。二是把“不知具体敲诈数额”与没有共同敲诈故意相等同,忽视了行为人主观上的概括故意。

1.先行为人邱某敲诈并逼写欠条不能视为危害结果。

承继的共同犯罪,通说认为是指事前无通谋,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提供帮助。后行为人对于参与以前的先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和危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如甲抢劫丙,暴力致丙重伤,后乙以共同抢劫的意思参与犯罪,则乙不对丙重伤结果承担责任,仅就参与后的行为承担责任。理由在于后行为人参与实施犯罪,对先行为人已经实施的危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后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成为先行为人的行为及结果的原因。利用先行为人已经造成的结果不等于后行为人的行为与该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承继的共犯,后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区分的关键点在于先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是否已经产生。因此,有观点认为本案中李某就是典型的承继共犯,依据上述理论,邱某逼迫王某写下10万元欠条是邱某的先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与李某并无关系,故不应由李某承担。笔者认为,本案虽属于承继共犯情形,但邱某逼迫王某写下10万元欠条不应当认为是危害结果,仅是取得钱款的手段,是敲诈勒索的行为过程。危害结果应当是既成的事实,事态发展的最后状态。一纸欠条并无价值,亦非合法债权,行为人并未真实占有被害人财物,亦未形成确实的危害。行为人如欲得手,仍需“不懈努力”,故而在得到欠条后,邱某并未就此了事,仍纠集他人犯科作歹。在勒索过程中,李某明知而加入,具有共同故意和行为,与邱某形成了敲诈勒索的共犯,对该犯罪理应共同承担责任。

因此,在承继的共同犯罪中,并非所有后行为人对其参与前的事态均不负责任,而应考察先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已形成危害结果。如在已经形成危害结果之后加入犯罪,则对该危害结果不必承担责任。如先行为人行为尚未形成危害结果,后行为人参与共同犯罪的,应当共同承担罪责。危害结果应当是既成的事实,事态发展的最后状态,正确区分犯罪过程和危害结果是决定后行为人是否承担前行为人行为责任的关键。

2.不能把“不知具体敲诈数额”等同于没有共同敲诈故意。

李某虽不知具体数额,但不表示李某没有敲诈勒索的犯罪故意,李某主观上具有概括故意。通说认为概括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只是对侵害范围与侵害性质的认识尚不明确的心理态度。李某对敲诈数额的不明确,正是“认识因素”的不明确,而非“意志因素”的不明确。李某在意志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社会危害性,但积极追求该结果的发生。其认识因素的不明确,又是对侵害范围的不明确,而非对其敲诈行为本身的违法性认识不明确。李某不明确要敲诈多少数额,但意欲协助邱某敲诈数额不限于1万元。在得款1万元后,邱某与李某并未停止敲诈行为,后迫于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无法得逞,足见李某犯罪的主观故意及法益侵害的客观危险性,不能因其认识范围不明确就忽视其敲诈的故意与客观危险性。因此,李某具有与邱某敲诈勒索的概括故意,并实施了共同行为,应对未遂部分承担刑事责任。

3.如何处理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定罪量刑的关系。

敲诈勒索罪的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处理方式,实践中该类情形存在较为普遍。笔者认为可参照盗窃罪及诈骗罪司法解释关于既未遂并存时如何量刑的条款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盗窃罪既遂处罚。”诈骗罪司法解释中亦有该规定。由于敲诈勒索罪与盗窃罪、诈骗罪同属侵财类犯罪,且都是数额犯,参考盗窃罪、诈骗罪的司法解释处理不仅在法律适用上具有统一性,且具有可行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责任的承担: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惩罚方式根据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所犯的罪进行相应的分别处罚。主犯需要对全部罪行负责,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针对共同犯罪的惩罚方式,依据每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他们所犯的罪,进行相应的分别处罚。如在共同犯罪中,一个是从犯,一个是主犯,就是根据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处罚。主犯是需要对所有的全部罪行负责,从犯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 同 犯 罪 主 犯 与 从 犯 的 划 分 依 据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主犯和从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主犯与从犯的划分依据是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主犯通常是犯罪集团
    2023-09-02
    80人看过
  • 责任认定及举证责任的承担
    在诉讼中,法院确定各方当事人民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快速处理协议书或者案件的其他证据材料。司法实践中,个别案件中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未对事故责任予以明确,人民法院处理此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先根据现有证据、当事人陈述等认定事故责任,然后再确定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机动车之间的相撞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没有过错,则最多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无论是私了、诉讼还是事后的保险理赔,都需要注意证据的搜集和保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害的一方需要举证证明交通事故这一侵害事实、损害结果以及交通事故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下是一些常见赔偿项目应当提交的证
    2023-02-24
    224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3、保留必留份原则。如果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其保留适当的遗产。一、继承财产要承担清偿责任吗继承财产要承担清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继承开始是区分被继承人债务和继承人债务的分界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为遗产债务,继承人继承的财产义务以所继承遗产为限。继承开始后所欠的殡葬被继承人的费用、与遗产有关的管理费用以及继承费用不属于遗产债务,继承人的偿还义务不受继承遗产的限制。二、人死后欠款怎么办借款人死亡后,
    2023-06-28
    175人看过
  • 片面的共犯和承继的共犯的区别
    所谓“片面共犯”这一概念,特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相同的危害后果,然而,他们之间并无任何故意的联系,即便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及其性质有所了解,而另一方则对此毫不知情。如此看来,他们的犯罪意图联络并非是共同的,反倒是存在着片面性的关联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将其视为典型的共同犯罪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024-04-23
    279人看过
  • 继承权侵权责任的判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三)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四)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五)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六)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七)二人以上分别
    2024-01-12
    192人看过
  • 绑架罪的承继的共犯
    刑事责任年龄
    绑架罪的共犯构成要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人以上共同使用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人数必须达到两人以上;4、在主观为故意。一、强迫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二、拐卖妇女儿童罪与绑架罪构成要件区别绑架罪的特征: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2023-03-08
    61人看过
  • 片面的共犯责任承担有什么
    片面的共犯责任承担有: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片面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中,从始至终都是按照自己的犯罪意志进行的,并没有因为片面共犯的暗中帮助而强化或减弱其犯罪意志和行为。因此,应当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实行犯定罪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要认真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罪行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而不能因为片面共犯的存在,影响实行犯的定罪及刑事责任的承担。对于片面共犯的定罪及处罚应该遵循以下原理:(一)定罪上,根据实行犯的社会危害程度,遵循相关原理,决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片面共犯于暗中实施帮助行为,并非是《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当其所实施的帮助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只能是按照片面共同犯罪的从犯论处,即以实行犯的从犯定罪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既不至于放纵这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分子,有利于社会安定,又不
    2023-04-19
    121人看过
  • 什么是承继的共犯
    承继共犯是共同犯罪在法理上的一种分类。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按照共同犯罪理论,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这就要求在主观上,后参与犯罪的行为人在参与之时明知先行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并且先行行为人也明知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与其一同进行共同犯罪,二者在主观上要有联系;同时在客观方面,二者必须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可以是正犯,即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可以是帮助犯,但不存在承继的教唆犯。一、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怎么办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行为人属于被胁迫,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胁迫人是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
    2023-03-13
    300人看过
  • 非法集资诈骗罪共犯中主从犯责任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主犯一般包括: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要判定是否是主犯,除了犯罪集团中为犯罪活动出谋划策,主持制定计划,指使、安排成员的犯罪活动的人以外;在大量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性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判断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实施了哪些具体犯罪行为,对结果的发生起了什么作用,另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对其他共犯人的支配作用,当一个共同犯罪案件有两个以上的主犯时,他们在起主要作用的前提下仍可能有区别,其责任的可能性也有差异,有需要我们综合主客观各种要素之后区别对待。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
    2023-03-21
    18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责任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的基本要求之一便是犯罪主体须为两人或以上。这意味着,当涉及“追逐竞驾”情节严重、触及危险驾驶罪的时候,而且这些情况下的罪犯都属于两个或者更多的人,他们的犯罪目的主要是竞速,并且实施了诸如超速驾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的行为,显而易见这种行为对公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潜在威胁,应当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共谋犯罪。此外,若行为人“醉酒驾驶”的结果系劝酒人强迫饮酒所致,且劝酒人清楚知晓被害人正在驾驶车辆,他在一定程度上纵容并放任了被害人的醉酒驾驶行为,明显表现出危险驾驶的犯罪意图,因此对于这样的劝酒者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
    2024-08-16
    315人看过
  • 承继的共犯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承继的共犯法律规定是怎样的?1、承继的共同犯罪,也称继承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一部分犯罪实行行为,在实行行为尚未全部终了时,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提供帮助。此概念中的后行为人,称之为承继共同正犯。2、与共犯相关的法律规定《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胁
    2022-07-19
    361人看过
  • 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需要承担共同责任吗
    一、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需要承担共同责任吗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是否起主要作用,应从主客观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对主犯的认定,应以共犯人的主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刑法第26条的规定为准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缩小主犯的范围。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集团犯罪故意)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的
    2023-04-15
    93人看过
  • 定罪量刑对承继共犯的影响
    承继共犯的定罪量刑,原则上,后一行为人的参与性质与前一行为人相同。也就是说,如果你中途参与抢劫他人,你将被判抢劫罪;如果你参与杀人,你将犯故意杀人罪;如果你参与诈骗他人,你将被判诈骗罪。但是,在共同犯罪中,后犯只确立了后一种犯罪,而不是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共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抢劫罪如何定罪量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2023-07-01
    226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主犯责任的认定难题及解决途径
    1、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1.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的,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毒品共同犯罪中主犯是谁毒品共同犯罪中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上述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
    2023-07-13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构成绑架罪中承继的共犯?绑架罪中承继的共犯怎么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承继共犯是共同犯罪在法理上的一种分类。 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按照共同犯罪理论,成立共同犯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这就要求在主观上,后参与犯罪的行为人在参与之时明知先行行为人在实施犯罪,并且先行行为人也明知后参与进来的行为人与其一同进行共同犯罪,二者
    • 共同承揽方对方承的责任怎么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承揽人共同承揽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 1、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由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对交付的工作成果,由共同承揽人共同对定作人负责。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
    • 绑架罪中承继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绑架罪的承继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是被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处相应你给的罚金,因为一般绑架罪的承继共犯都是以绑架罪的帮助犯或者是绑架罪正犯进行处罚的,如果是进行承继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与前犯罪分子之间主观上有联系且进行共同犯罪的,就应当以正犯论处。
    • 双方共同承担的共同违约责任如何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02
      如果能确定双方各自过错的大小,则按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责任,即过错大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主要的违约责任,过错小的另一方当事人则承担次要的违约责任。双方过错相当,或者不能确定双方过错大小的,双方平均分担违约责任。由上可见,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要划分双方的违约责任关键在于确定各自的过错大小。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规定,这需要在具体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来区分。在确定各自的过错时,需要综合考虑有关因素来判断,这些
    • 法定继承人必须承担继承的法定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30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有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