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和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4:01:19 306 人看过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得事实劳动关系消灭。事实劳动关系的补偿是指符合法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单位逾期不与劳动者签约的,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一、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若一个月内,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有一方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都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建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解除通知,并予以留存证据。若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单位拒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若超过一年,单位拒不签订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前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二、不签劳动合同对单位和劳动者有什么不利

如果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对单位不利;如果是劳动者不签合同,则对劳动者不利。单位超过一个月不签约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在一个月内不签约的,单位经书面催告后可以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怎么要求补偿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赔偿数额为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如果满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进行维权。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不签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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