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刑期
不算入刑期,精神病鉴定不算入办案期限,也不算入刑期。
二、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主要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法定能力,主要有以下范围:
1、邢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刑事受审能力:是指刑事被告人参加庭审,接受审判的能力。
3、服刑能力:是指被鉴定人在服刑、劳动教养或者被裁决受治安处罚中,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为无服刑、受劳动教养能力或者无受处罚能力。
4、民事行为能力:简称行为能力。
5、精神损伤程度鉴定:是以其精神障碍出现与所遭受伤害之间存在的因果联系作为鉴定的基础和前提,评定损伤程度时对有关因素进行综合考虑,而不是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发现。
6、智能障碍:是指智力明显落后于同龄正常儿童智力水平,也就是我们常说智力商数为70分以下的人,同时伴有适应能力缺陷。
三、法医精神病鉴定对象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和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主要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性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经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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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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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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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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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时间 计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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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精神病鉴定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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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期间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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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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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计入羁押期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8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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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精神病鉴定, 是否计入刑期, 委托鉴定所用的时间是否是否要明确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7首先应该搞清楚二个不同的概念: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羁押期限是指对犯罪嫌疑人限制要身自由,并进行关押的时间长度规定。办案期限则是司法机关承办案件所能否使用的时间长度规定,也就是办案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结案。所以,不管是否委托进行了精神病鉴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实际羁押的,实际羁押的时间最后都可以折抵刑期。而对于办案机关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精神病鉴定所用的时间不计算在办案期限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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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怎么办?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5第一百二十二条(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3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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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是否计入办案期限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第一百二十二条 (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六机关实施规定,》第33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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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期间能否取保候审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2精神病鉴定期间能否取保候审要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是否是精神病人没有必然联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