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14:25 188 人看过

1、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2、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3、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

执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如何参与诉讼
    医疗机构由其法定代表人,即主要负责人代表医疗机构参与诉讼。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诉讼代理人可以由本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以聘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诉讼代理人的具体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证据材料1、医疗机构应配合患者复制病历资料。2、医患双方都有责任提供由其保存的病历资料。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自己保存的病历资料,导致不能查清有关事实的,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患者应当提供由其保管的门(急)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费发票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由其保管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资料。3、《指引》强调,患者及其近亲属有权复制、封存在患者接受诊疗期间形成的所有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023-06-13
    55人看过
  • 仲裁机构与仲裁庭的关系
    1.香港模式:作为仲裁机构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只负责协助组建案件仲裁庭(即仲裁员人数的确定和仲裁员的指定)以及对仲裁管辖异议的决定。机构本身不参与任何案件的办理,也不负责为仲裁庭提供办案秘书人员和文件资料的送达、传递服务。仲裁机构一旦协助组成仲裁庭后,案件全部由仲裁庭组织审理,通常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组织当事人直接传递仲裁法律文书并兼作类似国内仲裁庭秘书的工作。2.法国模式:以国际商会仲裁院为例,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所不同。仲裁院除了负责协助组建案件仲裁庭(即仲裁员人数的确定和仲裁员的指定)以及对仲裁管辖异议的决定外,秘书处还要为每个案件配备专案秘书,协助仲裁庭和当事人传递仲裁法律文书,安排开庭,负责核阅裁决书等案件全程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2023-06-07
    198人看过
  • 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
    法律百宝箱导读: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应当事先征求同级总工会、有关企业协会意见。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
    2023-06-10
    296人看过
  • 医疗机构的登记与校验程序
    登记与校验第一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二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
    2023-06-01
    127人看过
  • 承/出租人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承租人和中介机构签订的是居间合同,中介机构向承租人报告房源信息,为其提供订立租赁合同的机会,承租人和中介机构根据中介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承租人和中介机构签订了中介服务合同,同时中介也向承租人履行了合同义务,介绍了房源信息,承租人就应当向中介机构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中介费。承租人绕过中介直接和出租人签订合同,想省下中介费,是违反合同的行为。出租人和中介机构也是居间合同的关系。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中介公司帮助寻找房客,处理相关房屋租赁事宜,并约定对于中介公司在委托范围内作出的行为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后果,那么出租人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是委托合同,他们是授权委托的关系。一、中介机构须承担的法律责任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参考法
    2023-02-27
    498人看过
  • 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
    一、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6号楼1层行政服务中心1号至4号窗口二、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务服务网申请方式的,由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出通知。3.审查。卫生健康管理部门领导组织审核,召开讨论会,审核符合条件规定,制作新的证件,给出办理结果。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司法局窗口处申请,也可以选择邮寄。三、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的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
    2023-05-18
    370人看过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医疗机构登记的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医疗机构登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二、医疗机构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
    2023-06-19
    89人看过
  • 医患纠纷与医疗事故的构成关系
    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两者之间构成的是因果关系。(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医疗纠纷构成的要件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事实3、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4、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过错支配下的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5、医疗机构主观上存在过错一、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2、
    2023-02-11
    208人看过
  • 医保体系内部机构构成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变更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变更规范管理,清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1.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方可人员调动。2.管理的改变,任何人无权做出管理改变,确需管理改变,由单位写出申请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管理的改变。3.工艺操作指标的变更3.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3.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
    2023-07-22
    261人看过
  • 医疗机构隐私经常被泄露怎么办
    一、医院泄露个人信息如何处理国家机关和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部门工作人员泄露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有违法收入的,没收违法收入,罚款五千元。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单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修正过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销售或提供市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市民个人信息,销售或提供给他人,从重处罚,增加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二,医院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患者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医院泄露个人信息,可以向医院上级主管
    2023-02-20
    190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标准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一、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是强制性的吗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国家把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环境、资源的保护等方面安全性的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标准中的内容必须是一丝不苟的执行,没有商榷的余地。医疗器械标准,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据职责组织制修订,依法定程序发布,在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中遵循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医疗器械标
    2023-02-08
    130人看过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有哪些约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
    2023-06-08
    229人看过
  • 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二者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就是给人看病;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有的领取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卫生所和个人诊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血站、卫生防疫站、职业病防治所、卫生监督局等。现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归属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称谓不同,所包含的对象是一致的。在中国,大家习惯用单位表示机构或组织。医疗机构的含义小一些,主要指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比如医院、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诊所、卫生室等等。卫生机构的含义大,除了包括医疗机构之外,还包括各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血站、卫生行政机构等等。一、医疗机构的规定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依法成立是指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设置和登记。只有依法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023-03-30
    243人看过
  • 关于强制医疗机构收费吗
    强制医疗机构并不收费,由国家承担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的程序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
    2023-02-14
    31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经办机构可以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 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病历的行为合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26
      医疗机构不可以公开患者病历。患者的病例属于其隐私,医疗机构对于患者的信息即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如果医疗机构擅自泄露患者病例的,属于一种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医疗机构如何参与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医疗机构由其法定代表人,即主要负责人代表医疗机构参与诉讼。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共同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诉讼代理人可以由本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以聘请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诉讼代理人的具体权限。诉讼代理人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
    • 医疗机构哪些情形下属于医疗机构免责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4
      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 1、不可抗力; 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 在医疗机构死亡尸体要移交医疗机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根据《》第十九条的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