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侵犯的是私人利益吗?
1、盗窃罪侵犯的不一定是私人的利益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一是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2)二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
(3)三是能够被移动。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4)四是他人财物。由他人合法占有或使用,亦视为“他人的财物”。如寄售、托运、租借的物品。但有时也有这种情况,由自己合法所有、使用、处分的财物,也应视为“他人的财物”。
2、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
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二、构成盗窃罪需要有利用意思吗?
1、构成盗窃罪需要有利用意思。
非法占有目的是盗窃罪不成文的主观要素,其与盗窃故意有所不同,能够辅助行为定性,故可自成一体。非法占有目的包含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解释利用意思时应体现对财物价值的保护。利用意思仍要保留但无需刻意证明,在确认行为人具有排除意思的基础上推定即可。利用意思的本质是享受获取财物所可能带来的各种利益,无论行为人对到手后的财物如何使用,只要该财物能够满足其特定需求,就认为其享受了利益,也就具备了利用意思。
2、缺少排除意思,不构成盗窃罪。
以下三种情形应认定为具有排除意思,构成盗窃罪:
(1)行为人没有返还意思。
例如,盗用他人摩托车去购物,在使用完后将车遗弃。这种行为构成盗窃罪。
(2)行为人虽然有返还意思,但是妨害主人对财物的利用程度很严重。
例如,甲明知乙的轿车即将用于妻子临产时及时送往医院,却偷出来外出旅游,打算一周后归还。
乙的妻子临产时因为无法及时送往医院,导致严重后果,这种行为构成盗窃罪。
(3)行为人虽然有返还意思,但同时具有非法利用
3、缺少利用意思,就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1)利用意思,不要求完全遵从财物的正常价值和本来用途。
(2)不予利用,也不予毁坏,而是单纯隐匿,属于缺少利用意思,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为同时满足了盗窃罪的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客体要件。
1、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
(2)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不是盗窃。
(3)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4)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盗窃罪侵犯了哪些法益
479人看过
-
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是侵犯的法益不同
167人看过
-
侵犯股东利益或个人利益构成犯罪吗
371人看过
-
我国犯盗窃罪是个人隐私吗
109人看过
-
盗窃罪会保护犯人隐私吗
152人看过
-
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
84人看过
-
犯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犯盗窃罪与盗窃销赃同罪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02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是刑法的不同罪名。依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的犯罪,几乎和私有制的历史一样悠久。刑法第》第二百六十五条扩大了盗窃罪的范围:以牟利为目的,盗取他人通讯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取、复制电信设备、设施,也属于盗窃罪的范围。最新修改为隐瞒、隐瞒犯罪所
-
盗窃犯罪所侵犯的法益是本权还是占有权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8盗窃罪侵犯是占有权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的是占有权。
-
财产性利益可以财物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1肯定说认为,应当做扩张解释,盗窃等犯罪的行为对象,不仅包括财物,而且包括财产性利益,否则对某些行为就会存在放任,不利于法益的保护。 否定说认为,应当坚持罪行法定,避免任意的扩大解释;从体系解释的角度,任意扩大对财物的解释,会动摇盗窃罪的构成。
-
盗窃罪是自诉案件吗盗窃罪的主要侵犯行为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4盗窃可以是公诉或也可以是自诉。盗窃符合盗窃立案标准后,属于公诉案件,由警方调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性质和犯罪认定准确,法律程序完整,可以提起公诉,时间限于查明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大,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武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大或者其他
-
利用私家车拉盗窃电动车人构成犯罪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2如果确实不知情,则不构成犯罪。我国《》所规定的,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具体包括和。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相关法条:《刑法》